被黑社会“绑架”的村委会
◆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诸毒俱全……一场扫黑除恶过后,包括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以及村组队长在内的多名大新村村干部都因涉黑被抓
◆ 个别地方因政绩观出现偏差,片面认为“能人治村”就是“经济能人治村”,部分群众在蝇头小利的驱使下也将选票投给经济实力强的人
◆ 因思想认识走偏、监督管理缺位,容易导致“能人”的治村能力偏科,甚至从“能人”沦为“村霸”
◆ 选村干部如果只看他经济实力强不强,能不能赚钱,会不会来事,而忽视了政治上的考量,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历经一年多侦办和一周庭审,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3·15”涉黑案日前一审宣判,32名被告被判处2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在这32名被告中,既有前后两任村支书,也有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和村组队长。
采访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在过去10多年时间里,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村两委这个管理村里事务的基层组织逐渐蜕变成为一个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诸毒俱全的黑社会组织。
“3·15”案件的成功破获,为基层组织建设敲响了警钟。
“能人”贿选带村庄入歧途
沿着银川市的主干道北京路一直向东,行至城市边缘,就到了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地界。
在过去十多年间,随着银川城区的扩张,大新村3000多亩土地逐渐被开发,一座座楼盘拔地而起。在大新村的征地拆迁过程中,村里的“能人”纳金宝走上“政治舞台”。
庭审中,检方指出:2006年,纳金宝参选村支书,采取请客、送礼、威胁等手段为自己拉票。“他派人在队上挨家挨户给村民送钱、送烟拉选票。”大新村村民这样回忆当时的情景。
2007年,纳金宝如愿当选,并一肩挑担任大新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上任后,他就利用职权撤掉了大新村部分队长的职务。在推选新队长时,纳金宝采用撕选票等非正当手段,扶持亲信王兵、郭向东等人当选,一步步地把持了大新村的基层组织。
2012年,纳金宝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撤销党内职务。但是通过他的扶持,以及向当时的大新镇党委书记行贿,他的“徒弟”王兵成功“接棒”大新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此时,纳金宝不再担任任何职务,但仍是这一组织的头目。对此,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指出,纳金宝利用基层组织来领导、管理这一黑社会组织成员。
记者调查发现,纳金宝的本行是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土方工程承包,他费尽心机担任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并拉拢把持大新村基层组织,正是看中了这个城郊村即将面临的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发财机会”。在他的把持下,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打着“为村民谋福利”的幌子,把作恶之手伸向了大新村界内的各类工程项目。
进村项目难逃一“挡”
2010年4月的一天,银川一房地产开发商正在大新村的一地块上开发建设商住小区,突然工地上聚集了数十名来自大新村9队、10队的村民。这些村民挡在挖掘机前面,谩骂现场工作人员,甚至爬上挖掘机的操控室,导致挖掘机失控。一时间工地现场秩序混乱,施工方无法正常作业。
“你们的项目占了我们村的地,土方工程就得让我们村的人来干。”其实,这些村民并非自发前来,而是被受纳金宝指使的9队、10队队长组织来挡工的,为的是强行承揽建筑工地的土方工程。
开发商早就将相关工程承包出去,并签订了合同。毁约将影响企业信誉,但不答应村民要求,耽误工期,企业损失更大。
双方僵持两周后,开发商迫于项目压力和对工程进度的担忧,决定将项目一期的部分土石方工程承包给纳金宝。后来,在这一项目的二、三、四期工程中,为了避免麻烦,开发商主动将部分土方项目承包给纳金宝“消财免灾”。
尝到甜头的纳金宝等人将黑手伸向大新村地界内的各种工程项目,并分别以个人和村集体的名义成立多家劳务公司、工程机械公司。此后,从房地产开发、道路施工,到街面绿化,凡是进入大新村的工程项目,纳金宝等村干部都会煽动村民挡工,强揽工程。后来,一些开发商为了顺利施工,主动提出向纳金宝等人支付现金买“顺利施工”。
2013年,浙江一房地产企业在大新村开发楼盘。大新村4队队长郭向东带领村民前去挡工。企业老板担心村民干的工程无法保证质量,提出“活不用干,给你们100万元现金,只要你们不挡工就行”。最终企业花了111万元买来在大新村的“顺利施工权”。
法院审理查明,以纳金宝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强揽工程为手段的强迫交易犯罪金额超过900万元,敲诈数额达119万元。以村民名义挡工、强揽下来的上千万元工程款,绝大多数都进了村干部的腰包,而参与挡工的村民得到的只有逢年过节的一桶油、一袋米面。
“王兵没当村支书前骑着一辆旧电动车,当了3年多村支书就开上了宝马。”一位受访村民说。
经济“能”是不够的
2018年3月12日,大新村村干部和部分村民故技重施,在村内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非法挡工,企图强揽工程。至3月15日,冲突升级,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遭到村民殴打。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在对这一挡工案件深挖调查时发现,这一案件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侵蚀农村基层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警方成立专案组辗转6省,历经一年时间找寻受害人、施工方,核实案情,制作笔录近1400份,最终成功将这一黑社会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3·15”案件一审宣判后,记者深入大新村实地走访。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这个昔日的村庄已然成为一个城市社区。村委会门口的大喇叭播放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城边上的这些村子里,村民去项目工地上挡工几乎是一个通行的潜规则。”一名受访村民说。记者采访发现,当地村民在纳金宝等人出事前,大多不认为挡工是犯法。
在反思这一案件教训时,当地部门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总结说,村民文化素质整体偏低,法律素养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文明要求,助推了犯罪集团成事成势。
随着基层选人用人视野拓宽,“经济能人”参与乡村治理已成为基层自治新模式。需要注意的是,个别地方因政绩观出现偏差,片面认为“能人治村”就是“经济能人治村”,部分群众在蝇头小利的驱使下也将选票投给经济实力强的人。
更需警惕,因思想认识走偏、监督管理缺位,容易导致“能人”的治村能力偏科,甚至从“能人”沦为“村霸”,既影响村级组织的民主管理,也带来能人村干部违纪违法的隐患,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大新村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说,选村干部如果只看他经济实力强不强,能不能赚钱,会不会来事,而忽视了政治上的考量,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多位受访基层干部群众说,能人治村要把好“四道关”:
一是把好“入口关”。严把村干部选拔关口,引导村民行使好选举权利,既考虑带富本领,又注重综合素质,把作风硬、能力强、靠得住的能人选出来。
二是把好“引领关”。关键是要引领能人提高政治觉悟和服务意识。
三是把好“培训关”。强化能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知识培训,让能人治村不偏科。
四是把好“监督关”,念好制度“紧箍咒”。加强对工程发包、涉农优惠政策安排等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村务的监督管理,下沉监督关口,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目前,大新村已经重新组建村两委班子,新当选的村干部正在挨家挨户入户访问,以“3·15”案件为警示教材开展村民普法教育,警方也在大新镇的集市、街道广泛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村里有一条路马上要修,经过纳金宝这件事,再也没人敢去挡工了。”一名村干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