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推进型、法律援助型、校所合作型、科技应用型、企业帮扶型……记者从5月29日下午召开的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南昌县向塘司法所等100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江西省首批特色司法所。会议同时命名修水县太阳升司法所等96个司法所为“五好司法所”,选聘吉安市青原区新圩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慧芝等10人为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江西已建成覆盖城乡的1709个司法所,且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别,并建立了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司法所管理体制;各级司法局长勇于担当,抓住每一个机会不放过,动足每一根脑筋谋划司法所建设蓝图,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司法所建设。全省累计落实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近亿元,大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分别达到了12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所长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制宣传办公室、法律援助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和人民调解庭等“五室一庭”功能齐全,电话、电脑、打字复印机、摩托车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
与此同时,江西省司法厅积极争取将财税改革中财政所空出的部分编制用于司法所,一次性解决了100多名工作人员,并利用社区矫正试点的机会,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为全省每个司法所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目前,南昌市司法所所均工作人员达到4.3人,吉安市、赣州市章贡区达到所均3人,全部消灭“无人所”。省司法厅先后举办11期培训班,培训人员1300余人次,并在全国率先建立“校所合作”模式,组织6000余名高校师生到司法所挂职锻炼、实习实践,弥补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得到中央和省部级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司法部向全国推广。
据了解,江西全省司法所充分发挥“智囊团”、“推进器”和“减压阀”的作用,围绕构建“三治合一”基层治理新体系,推动夯实自治的基础、守好法治的底线、构建德治的支撑,闯出了一片履职尽责的新天地。5年来,全省司法所累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2.3万条,代表基层政府处理纠纷11.64万件;协助基层政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摸排纠纷线索27.8万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22万件;开展普法活动6万余场次,受众达3491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6万余件;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5.6万余人、刑满释放人员7.68万余人,两类群体重新犯罪率分别为0.076%和1.47%,保持了极低水平,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同时,5年来,江西共有16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31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48位司法所长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就如何推进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说,要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以规范强管理、以规范促发展,推动司法所工作实现从“有”到“好”的跨越;突出重点环节,大力规范司法所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司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工作信息化、保障体系化;坚持依法依规模范履职,彰显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新职能;坚持“四化”要求,努力打造过硬司法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