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邛崃法院获悉一起案件。这名偷车贼“感情专一”,其伙同他人组建的“盗窃小分队”专门偷盗面包车,其中又以五菱“神车”为重点,前后共盗车10辆后被挡获。经法院审理,其中主犯不仅获刑5年有余,还需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
从2015年11月起至2017年3月,蔡俊虎分别伙同不同的人在成都邛崃、大邑、双流等多地专门偷盗面包车,并且,格外爱偷“五菱宏光”,每次得手后,都迅速销赃变现,很快将赃款挥霍一空。不久东窗事发,在共盗车10辆后,他和其中一名同伙被公安机关挡获。
据嫌疑人交代,盗窃过程中,蔡俊虎主要负责开锁,另一名同伙负责望风。之所以选择面包车,是因为其“撬锁点火”比较方便,市场需求量大,便于销赃。仅2016年3月,他便伙同他人作案6起。经鉴定,蔡俊虎多次盗窃金额共为15万元,数额巨大。
法院审理认为,蔡俊虎单独或与胡楚等人相互伙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其中蔡俊虎多次盗窃金额为150000元,属数额巨大;胡楚盗窃金额为21000元,属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邛崃市检察院起诉指控曹蔡俊虎、胡楚犯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并且,蔡俊虎具有前科情节,酌情从重处罚。胡楚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蔡俊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胡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责令蔡俊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21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