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困惑办事群众和企业。近日,武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和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1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对涉及证明事项、生态文明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其中,重点清理证明事项,并消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
此次涉及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清理主要内容包括不必要、不合理、可替代的证明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办事机构自行要求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武汉市地方性法规设定但可以取消的证明事项。
根据决定(草案)梳理,共有6种证明有望在以下情形不用开: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或者外地用血后,办理退还用血费手续时,不再需要开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设计、制作、发布涉及专利的广告主不再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专利广告证明;申请或者投标从事线路经营,不必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提交资信证明;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通行证时,不再需要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举荐见义勇为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受益人、见证人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提供的证明以及其他证明事实的材料;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其直系亲属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览本市景区时,不用提供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