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知产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法庭的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听众,但他们并非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者,而是来自不同单位企业的代表。
2018年12月11日,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广州巴布豆公司作为原告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同业经营者,在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将“巴布豆”作为自己的企业字号进行登记,并在经营相同产品时使用,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依法判决被告广州巴布豆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巴布豆”字号,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巴布豆中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
被告广州巴布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产法院提出上诉。
该起案件由上海知产法院副院长黎淑兰担任审判长。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归纳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广州巴布豆公司是否侵犯了巴布豆中国公司相关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广州巴布豆公司注册并使用含有“巴布豆”字号企业名称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巴布豆中国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等。
两家“巴布豆”公司孰对孰错?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案件将择日宣判。
尽管已经宣布闭庭,但旁听席上的企业代表们却无一人离席,原来,上海知产法院还将在庭后举行宣讲会,向各企业代表讲解这一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为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促进上海打响“四大品牌”。上海知产法院特别举行了这场“以案释法”案例宣讲会。上海市工商联组织近40家成员单位企业代表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庭后与法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黎淑兰说,上海知产法院今后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积极延伸司法功能,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为上海打响“四大品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