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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表彰突出贡献公益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25 09:55 |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12月2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在上海召开2019年公益律师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近80名公益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以“积极履行公益使命,不断探索中小投资者保护新路径”为主题致辞。

    会议对投服中心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积极参与代理业务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公益律师予以表彰。2019年,代理支持诉讼案件的公益律师勤勉尽责、效果显著,得到广大投资者的充分认可。朱夏嬅(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凌凌(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刘智(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和黄雷(上海道恩律师事务所)获2019年度“优秀代理奖”;程晓鸣(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宣伟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和田立卿(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获2019年度“积极贡献奖”。

    获奖律师代表在会上分享了自己办案经验体会。朱夏嬅律师介绍了ST大控二审案,该案系投服中心首例主动提起上诉的证券支持诉讼,并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胜诉判决。在该案审理中,投服中心及代理律师强调,上市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机构构成共同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在共同侵权案件中,原告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且责任承担顺序无法律限制。凌凌律师表示,办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应从加强与投资者沟通、针对不同投资者准备差异性的诉讼材料和高度重视损失计算等方面做好代理工作。程晓鸣律师介绍了首例市场操纵民事赔偿恒康医疗案,该案先后经历管辖权异议、追加被告、公告送达等法律程序,涉及原告选定、被告及管辖地选择、市场操纵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和投资者损失计算等关键法律问题,体现了证券支持诉讼尤其是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的艰辛历程。王智斌律师表示,随着目前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及审判理念的变化,出现了机构投资者是否也应适用司法解释获得赔偿、系统性风险的扣除应如何细分确定、如何在诉讼实务中适用和推进示范判决机制等新问题。

    与会公益律师在总结和交流投服中心支持诉讼业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诸多建设性建议:选取侵害公共利益明显、法律争点突出的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完善代理律师的选派制度;依据近期最高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由国家成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可参考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建立证券领域公益诉讼机制;建议加强对证券公益律师专业知识培训,共享案例汇编等;制定支持诉讼公益律师办案指引,加强公益律师交流。

    投服中心表示,下一步,将与公益律师持续合作,共同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投服模式”,破解中小投资者维权的现实难题。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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