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品牌优势助力律师行业更好发展
律师联盟加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近日闭幕的世界律师大会推动成立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为各国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搭建了平台,为中国律师行业发展史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律师联盟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带来规模、品牌等诸多优势,已成为当前律师行业的一大共识。中世律所联盟、八方律师联盟、中律联盟、中国刑事律所联盟……近年来,大量律师联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在今年举办的首届中世律所联盟高峰论坛上矩衡所荣获4项大奖,除了我们自身努力外,也要感谢联盟带来的规模和品牌优势,助力律所实现更好的发展。”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主任罗金云颇有感触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早在几年前,矩衡所就已成为国内一家百人以上规模知名律所,但罗金云并没有继续单打独斗,而是选择加入中世律所联盟谋求合作发展。
2007年9月,中世律所联盟成立,目前拥有27家成员所,除全球十大律所之一的霍金路伟国际律所外,其余26家国内成员所覆盖17个省、4个直辖市、两个自治区,执业律师超过4000人。截至2018年底,联盟成员所总创收34亿元。
中世律所联盟主席韩德云告诉记者,中世律所联盟一方面把联盟成员所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覆盖全国的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网络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其在律所经营、知识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长期广泛的交流与沟通,不断共同提升管理理念和执业技能;另一方面,通过与以霍金路伟为代表的知名国际律所强强联合,不断学习国际律所先进管理经验和标准化服务流程,促进国内成员所管理结构制度、职业培训体系以及律师和专业人员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中国法律服务业越来越呈现出全球化、规模化和精品化的特征,尤其是进入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新时代,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成为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律联盟运营总监郑宏说,这既是机遇,也给一些中小律所带来极大挑战,其将面临优质案源和优质业务迅速流失的风险,提高规模和品牌优势成为中小律所生存发展普遍面临的大考。
“保留既有品牌和资源优势,通过联盟获取北上广深乃至全国省会城市律所的优质资源,形成集聚效应,以互联网思维主动融入这个法律人大连接、大联盟的时代,是成立联盟的根本出发点。”郑宏说。
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律所+律师”形式的中律联盟应运而生。中律联盟现有48家律所成员、5000多名律师个人会员,架起了成员所之间互联互通的桥梁,形成巨大的品牌和资源优势。
“联盟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发展思路、质量管理、对外宣传、人员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集合成员间的资源力量不断进行迭代开发。同时,联盟保证成员所应有的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等法律上的问题,实现和而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所长、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教授告诉记者。
韩德云介绍说,中世律所联盟成立12年来已举办各类交流分享活动上百场,其间联盟成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合作逐年上升。
2016年底,中世律所联盟陆续成立27个法律事务研究中心,通过研究中心针对不同法律服务领域,展开积极探索,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模式创新,为联盟内的专业律师提供系统化、常态化的研究与合作平台。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是中世律所联盟的成员之一。八谦所高级合伙人高婕律师告诉记者,联盟采取“双品牌”发展战略,让国内成员所在保持独立品牌且独立经营下,藉由联盟建立的平台,基本实现走向全国乃至全球的业务交流、营销和合作。
“联盟成员所在各地区处于领先位置,又具备在当地的资源影响力,能为客户带来诸多便利,让客户感受到异地联盟成员具有‘主场作战’优势和效果,更容易赢得客户信任。”高婕说。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2012年加入中世律所联盟。众成清泰济南分所主任耿国玉律师说,通过联盟的全面联结,成员间进行充分的业务实践创新与分享,促进了律所间的业务交流,方便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联盟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也避免了因规模化带来的利益冲突,促进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律联医疗健康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谢银忠律师认为,联盟是一个非常好的业务沟通交流平台,各成员可以进行更多区域性业务合作,拓展业务领域,共享各地律所及律师资源,增进业务交流,培养专业性人才等。
“加入联盟4年来,正清和律所的新型业务量大幅增加,创收上了一个新台阶,整体品牌价值也有大幅度提升。”谢银忠说。
王进喜告诉记者,许多联盟已经从过去单纯的案件合作和互补,转向品牌运营、质量监督、人员培训、执业技术等管理层面的合作,联盟的结构越发紧密、成员所之间的合作越发深入,更好地推动了整个行业健康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