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
1979年,中国的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弹指一挥间,已经走过整整40个春秋,律师制度从恢复重建到蓬勃发展,律师数量从起初的寥寥200多人发展到2018年年底的42.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由70多家发展到3万多家。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原北京第六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一批律师事务所也伴随着律师制度走过了35个年头。
1984年,中国政法大学开办了中国第六律师事务所。当时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法大所”)律师全部由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律师组成,专家教授律师人数达170余人,律所规模在全国排在首例。
2000年,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作出《拟批准成立法大律师事务所通知书》,批准北京市法大所从中国政法大学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
12月21日下午,“法大律师事务所成立35周年暨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保护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市京师大厦举办。
法大所主任刘进军在开幕式中对法大律师事务所这些年的成绩作了总结,目前,法大所有天津和呼和浩特二分所,总所和分所专兼律师150余名,部分律师们先后参加了刑法、民法总则等几十部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法大律师们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除庆祝法大所成立35周年外,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保护的议题也是此次会议的重点内容。
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这是继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及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后,党和国家又一次肯定民营经济贡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保护民营经济、保护民营企业家也是法律界热议的话题。
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从行政法的角度作出建议,建议民营企业、企业家加强多自身的保护,增强教育观念提升自身形象;建议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考虑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所面临的问题;司法机关是主力,要强调公正执法;律师作为保护民营企业的主将,要对自身进行提升。
中国政法大学原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原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分别从刑法与民商经济法视角,深入探讨了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问题。他们均认为强调法律本身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是平等的。李永军强调,制度之外的意识层面对民营企业还存在歧视,想要保护民营企业首先要从意识上作出改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从合同公证的重要性、民营企业投资信托的必要性和需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提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建议。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则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以外商投资法为视角,介绍了对外商我们是如何保护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向律师们传授了律师工作的10个秘籍,分别是:熟悉实体法、熟悉程序法、熟悉证据法、专家论证、媒体监督、熟悉立法司法解释、先定罪辩护再罪轻辩护、诉讼各个阶段明确提出具体的要求、关注学术动态、注重司法理念的现代化。
最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以一首藏头诗“法科院校律师楼,大学教师好练手。律己正人求正义,师出有名美誉收”宣布了会议闭幕。
(孟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