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阿明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刚迈入工作岗位的他,被一份“离岗休息”通知拒于单位大门之外。阿明没有忍气吞声,他以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阿明胜诉了!这起广东省第一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也成为国内第一起用人单位因员工感染艾滋病病毒而侵犯其劳动权益败诉的案件。
事实上,像阿明这样不再做“沉默大多数”的青年越来越多,青年的权益意识愈发觉醒,从求学权、劳动权、隐私权、财产权、人身权、个人信息安全权等,为争取这些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实现不断发出诉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落实到公民层面,就是为给像阿明这样“拥挤人群里最普通”的每一个青年,织起细密而有温度的权益保护网,使青年拥有满满获得感。
五年来,在立法层面,对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修改完善,这其中,既有经过多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条文,也有从2016年3月开始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让未成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等遭受家庭暴力者获得了更多特殊保护;随着校园暴力案件的频发,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犯罪更是纳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视野。
值得施以浓墨重彩的是,在民法典编撰中起统领作用的民法总则,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成为公民权利保护的宣言书,其中胎儿也有继承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个人信息要保障、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等,都与青年切身权益息息相关,这些规定让公民从胎儿起即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到长大成人,无论身处校园,还是走入社会,组建家庭,进入网络空间,也都能得到法律具体而微的刚性维护。
正如长期从事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所深切体会到的,“只有全面保护青少年的人身、财产、民事、经济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我国青少年获得均衡的、全面的、科学的发展。”
青年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关乎亿万青年的幸福指数,关乎青年发展权的彰显,更关乎中国梦的实现。
润物细无声。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开通的“青少年维权在线”网络平台已走过了两年。近年来,团中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在线”网络平台等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反映青年普遍心声,关爱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形成青年权益维护的社会合力,让青少年维权更有效、更顺畅、更有力量。
时代发展到哪里,对青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建设就紧跟到哪里。顺应互联网发展,对青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在不断与时俱进。一部旨在改变未成年人沉迷于网游现状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已于今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
一幅着眼于青年全面发展的宏图已铺展开来。
今年4月,一部被称为“我国青年发展事业重要里程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印发实施,其中,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被列为重要一条,这将使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权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青年是未来,青年是希望。青年权益保护网越织越密,这是给予青年的一笔巨大红利。(崔丽 傅晓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