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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原租客不走咋办?“有请律师”咨询会为你支招
发布时间:2017-05-22 16:40 | 来源: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 见习记者 刘遥)5月21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会如约和读者们见面。一大早,多位市民便来到活动现场,迫不及待地请律师答疑解惑。买了二手房,手续已经办好了,可买主发现原来的租客仍住在里面,而且不肯搬走;借出12万元,拿到了几个月利息后,本金和后期利息都拿不回来了……大家带着各自的问题来,在咨询律师后都得到了专业的解答。

买了二手房租客不肯走

5月21日一早,李女士来到“有请律师”咨询现场求助。“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好了交易过户手续,可是房子里住着原来的租客,就是不肯搬走。”

去年8月,李女士与卖房的张先生签好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今年初双方办好了交易过户手续。可李女士准备入住的时候,发现房子里面还住着租客,此时早已超过交房期限。李女士马上询问卖方张先生并得知,早在3年前,张先生就把房子出租给了别人居住。目前虽然双方租赁合同三年期限已满,但是租客却不愿搬走。为了解决这个麻烦,张先生主动要求以李女士的名义起诉租客,律师以及诉讼费用都由张先生承担。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琚晓奇律师表示,以现有证据来看,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打这场官司胜诉的几率很大,通过法律的途径让租客搬离。但最好是撤销此次诉讼,由李女士自己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二、如果李女士不想继续起诉租客,可以通过与租客协商重新签署一份租赁合同。最后无论选择哪种途径,李女士都可将卖方张先生诉至法院,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借出12万元拿不到利息,报案还是诉讼?

50多岁的黄女士拿出了两份借款合同。“我想请律师帮我看一下,这两份合同是不是受法律保护?我是选择报案,还是直接诉讼比较好?”

黄女士提供的两份借款合同显示,两份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借款方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出借方黄女士分两笔借出12万元,期限为半年,借期是从2016年7月至12月。

黄女士说,目前为期半年的借期已过,半年的利息对方已经付清了,由于对方没有还本金,今年前两个月的利息,对方也已经付了。不过,现在对方称资金周转困难,既没有还本金,也没有继续付利息。

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少曦表示,从借款合同内容看,这两份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目前无法得知这家投资公司借这么多款,到底是经营需要,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丁少曦建议黄女士,最好先与众多借款人联系一下,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最好选择报案,由警方调查清楚,这家公司是不是涉嫌非法吸引公众存款,如果是这样,由警方介入,及时冻结相关款项,以最大程度保障借款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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