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视在线郭子福律师丨代书遗嘱为何在继承的时候被判无效?
▼ 父母的偏心就是潜藏的祸根
三年前,躺在病床上的陈芝英老太太已奄奄一息,一生勤俭节约,辛劳持家临去世之时,名下还有一套房子以待留予后人。老太太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陈东强,二儿子陈百强。老大这辈子与老太太比较亲,对母亲也极尽孝顺之心,所以打心底老太太想把房子遗留给大儿子。当然这套房子如今也价值不菲,市面价值也达到五六百万。
老太太心里琢磨,临死之前应该立一个遗嘱,不交代好后事,等自己撒手人寰了两个儿子免不了会为这个房子挣的不可开交,老太太这辈子也没读过书压根也不识字,于是就请了一个律师作为自己的法律代理人替自己出谋划策。
因为老太太不识字无法自书遗嘱,所以律师建议老太太采取代书遗嘱的方式,按照代书遗嘱的要求找两个见证人,安排妥当后,在律师的见证下就替老太太做了一份代书遗嘱。
待一切安排妥当后,没过几个月老太太就瞑目作古了。办理好老太太的后事之后,老大老二就面临着房子的继承问题了。老大就拿出母亲生前的那份代书遗嘱告诉兄弟,按照遗嘱的内容我是这个房子的唯一继承人。老二对于这份遗嘱表示了严重的怀疑,认为这份遗嘱是老大仿造的,兄弟二人为此就闹上了法庭。
▼ 代书遗嘱遗产继承法规的修订
针对代书遗嘱在当时的法律规定之下,要想对房产进行继承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叫做公证继承,第二种叫做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必须在所有的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然后拿着这个公证书到房管局进行过户。如果所有的继承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所有继承人只要有一个继承人不同意这个继承方案,那就不可以进行公证继承,必须向法院诉讼来进行继承。
当然现在这个规定改了,也就是说没有公证,没有诉讼,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说这个材料只要是真实的就可以过户。但是因为时效问题,在兄弟二人发生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法律还不支持这种继承方式。所以后来老大就向法院提出诉讼。于是老二就找到郭子福律师,律师在梳理完整个案件之后,针对这份代书遗嘱发现了诸多的设计漏洞。
▼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不离现场
在法庭之上,老二律师申请了遗嘱的两个见证人必须到庭,在法庭上对见证人进行了审查,也发现这两个见证人确实是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没有任何关系的,它也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也符合两个人的规定,那么在书写代书的过程当中也确实是由其中的一个代书人进行代述的,在形式上似乎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但是在询话的时候,其中一个见证人描述当时所有的情形,其中他提到一个环节,就是中途上了一趟卫生间,但当他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这个老太太的这个指纹也盖上包括代述的遗嘱他已经写好了,指纹也盖好了,这个代书遗嘱的法定程序已经结束了。
法律规定这种代书遗嘱两个无关的见证人必须在场这个在场是持续性的,并不是中途可以离开,如果中途离开了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我们没法证明这个老太太指纹是不是老太太亲手盖上去的,在法律当中没法确定,也就是这个遗嘱是有瑕疵的。我们不认可这个遗嘱的效率,法院也因为程序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定了代书遗嘱的无法生效,针对这个房产采取法定继承。
总所周知,如今房子的价值都动辄上百万,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房子价值达大几百万上千万也处处可见,房子的价值如此高,如果因为遗嘱上有一个瑕疵,就有可能导致这个遗嘱的不生效。以常理主观判断的事情,很多时候在法律上因为一些细节的规定和程序会被直接推翻。所以知法懂法从来都不是一句空洞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