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蔡长春
5月8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的天空中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被告人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扰乱法庭秩序案一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传被告人谢阳到庭!”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谢阳在两名法警的陪同下走进法庭,该案庭审序幕正式拉开。
《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该案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谢阳及其委托的两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谢阳亲属、境内外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庭审。
法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诉讼权利后,公诉人随后宣读了起诉书。
当审判长问及对起诉书指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实和罪名、扰乱法庭秩序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时,在一份份详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谢阳表示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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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到法庭辩论环节后,围绕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扰乱法庭秩序的两大焦点问题,谢阳的辩护律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辩护,对公诉机关的举证进行了大量质证,并对谢阳涉及的两大罪名分别进行了罪轻和无罪辩护。
值得一提的是,辩护人贺小电是谢阳所在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刘志江也是同一律所的律师,而非所谓的“官派律师”。
经过两轮的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双方的观点均得以有效阐明。
庭审结束前,谢阳做了最后陈述。他在陈述词中坦言,在该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特别是在其羁押期间,包括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8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他的合法权利,没有对他刑讯逼供,更没有遭受酷刑。
最后,合议庭宣布将在休庭后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评议,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长沙市人大代表、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德文和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中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明分别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刘德文告诉记者,他认为整个庭审过程非常严谨规范,充分保障了谢阳及其辩护人的诉权,谢阳的两位辩护律师表现得也非常专业,为谢阳做了大量积极辩护。
同样作为一名律师,刘德文认为谢阳的行为非常不可取,他认为律师应该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维护当事人权益,绝不该反倒通过非常手段去破坏法律、践踏法律尊严。
杨建明曾和谢阳有过几面之缘,旁听该案庭审过后,他对此也感触颇深。
杨建明认为,谢阳案对当前律师执业具有较大警示意义,作为一名律师必须要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表达政治诉求,绝不能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和权威,更不能被境外势力蛊惑,做出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不法行为。
本报长沙5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