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强人民法院和工会的沟通联系,共同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1日,惠州市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惠州中院举行。据悉,工作站成立后,每周五将有1名惠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到工作站,免费为劳动争议案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该项举措将让劳动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到司法服务的实惠。同时,接受法院的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商、调解。
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通讯员 卢思莹 周泽锋
2015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攀升
新成立的惠州市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位于惠州中院一楼诉讼大厅内,简短的揭牌仪式后,这里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原来,当天上午9时刚刚开庭审理了一宗劳动争议案,当事双方因为赔偿标准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诉请法院裁决。“鉴于当事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且对事实认定没有争议,我们建议他们到工作站接受调解。”惠州中院民三庭庭长陈向科说。
仅仅30分钟,当事双方便在工会调解员的主持下,接受了律师的专业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数据显示,近年来惠州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居高不下。2013年至2016年12月12日,全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分别为1154宗、1701宗、2614宗、2349宗。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受理的案件数大幅攀升。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人数众多、类型复杂、诉求多样、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主要集中在制造、餐饮、建筑、商贸服务等行业。
“过去很多劳动争议案当事人没有聘请律师,调解中也没有工会参与”,陈向科说,如今通过构建工作站,进一步建立起法院和工会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惠民”,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百余名律师每周轮值服务工作站
工作站如何运作?笔者据悉,每周五将有1名惠州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到工作站,接受法院委托在诉前和诉中进行调解,在诉前、诉中、诉后做好职工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周五以外的时间,如果有劳动争议案当事人需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可以拨打工作站公布的联系电话,由惠州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及时委派当值律师。”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天湖介绍,惠州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共有百余名律师,每名律师轮值一周,为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此外,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职工及涉工伤职工,工作站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困难帮扶、法律援助、职业病关爱等,做到应援尽援;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法院对其案件受理费予以缓交、减交、免交,或者依法予以其他形式的救助。
陈向科透露,接下来,县(区)以上人民法院和同级工会将借助同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建立紧密的沟通联系制度和工作微信群。双方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法院和工会轮流召集。
“6月底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在各县区法院实现全覆盖。”陈向科介绍,按照惠州中院的构建模式,各县区法院均需在诉讼大厅内设立工作站,7月,惠州中院将联合市总工会前往各县区法院检查落实情况。
对职工加强维权指引从源头化解劳资纠纷
事实上,成立惠州市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只是人民法院与工会强化沟通联系的缩影。根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惠州市总工会于2017年3月22日出台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总工会关于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双方将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法院为工会组织调处劳资纠纷提供业务指导,加大对职工维权指引,从源头上化解劳资纠纷。
意见指出,“工会+法院”调处劳动争议包括11项内容,即:双方加强信息沟通、共享;畅通意见征询反馈渠道;建立劳资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建立劳资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衔接制度;充分运用诉讼程序规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应重视工会的作用;定期组织工会干部参与旁听劳动争议案件庭审;建立工会和法院对困难职工的联合救助制度;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工会提出工作建议;其他工会和法院认为需要双方研究解决的问题。
其中,法院在起草出台涉及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保护等规范性文件时,将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裁)、快执,及时解决劳资纠纷,减少劳动者诉累;市、县(区)两级法院每个法院将选任不少于3名工会干部担任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