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读者邓先生昨天给武汉晚报新闻热线82333333来电反映,他在华中通讯广场丢失了一部手机,后调看监控发现,是一个电动车司机捡到了。可找到司机,他却说已将手机转卖,要拿回来,需给买家赔200元解锁费用。昨天,记者核实了此事。经过多方协调,邓先生拿回手机却发现,机内重要资料全无。
邓先生的手机是本月18日丢失的。他报警后,警方通过调阅监控查实,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捡了手机。随后,邓先生找到该男子。对方承认有这事,并告诉邓先生,他捡到后,等了5天,一直没人来找。他便当无主手机卖掉了。买家买了手机后,因无法破解密码,便花了200元,请人刷机。现在,邓先生要拿回手机可以,但要给买家补偿200元的刷机费。
邓先生有些想不通,手机被捡走转卖了,还被刷了机,自己的重要资料是否还有保存都很悬。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竟然开口要钱。
昨天,记者和邓先生一起找捡拾者协商,对方表示,自己是捡的,现在知道手机主人后,他从买家那里拿回手机还给机主,做得已经不错了。自己补偿买家的200元刷机费,邓先生应该出。双方协商不下,邓先生拨打了110。
昨天下午,经过协调,邓先生拿回了手机,却发现,机内资料全无。他又把手机给了捡拾者。他说,他不想要了。因为,重要资料丢失,让他看到这部手机就难受。
律师说法: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捡拾人没有权利卖掉捡拾来的手机;买家若明知手机是捡来的仍将其买下,也是不合法的;刷机人在不明确手机是否属于客户本人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刷机,也是不符合正常的商业经营规范的。所以,捡拾人、买家、刷机人,在这一过程中都有过错。如果机主能证明因为手机被刷机,而丢失重要资料,产生损失,可以向上述三者提出索赔要求。(记者张全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