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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会律师是我们维权的主心骨"
发布时间:2017-03-23 15:39 | 来源:南方网


■唐海洋律师在龙华新一佳为员工解惑 受访者供图

  “唐律师,我今天接到沙井派出所警员电话,要求我去派出所协助调查,我应该怎么说啊?”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工会律师团的成员唐海洋接到企业员工李梅的电话。

  由于没有和警察打过交道,李梅不知如何应对。唐海洋安慰她说,不要多想,协助警方调查,据实反映情况即可。

  唐海洋是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从2014年开始参与“律师入企”工作,至今已经服务了深圳市4家企业。“我平时接到很多工人的电话,他们知道工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后,就打电话咨询。”唐海洋说。

  2013年7月,深圳市总工会借助工会法律援助平台,推动“律师入企”工作,派出73名律师,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进驻首批46家企业,直接服务企业工会。“律师入企”服务职工4年来,180多万深圳职工通过企业工会的“法律顾问”享受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百名工会律师通过参与企业工会工作,提升了企业工会维权能力,增强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企业工会:工会律师的服务是“雪中送炭”

  “平时,工会可以与企业协商工资、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万一工人与企业产生重大劳动纠纷,工会的力量其实十分有限。”在原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下称新一佳)工会主席闵腊根眼中,工会律师的服务是“雪中送炭”。

  去年7月,新一佳资金链断裂,供应商断供,深圳18家连锁超市门店没有货品供应。闵腊根意识到,工人的工资可能会被拖欠。“我第一时间将这些情况反映到深圳市总工会,请求市总派律师进驻新一佳”。闵腊根告诉记者,请求报告送上去的第三天,工会律师姚亮、唐海洋、张然、温伟祺组成的律师团队就来到了新一佳。“当时,深圳18家门店的1130名员工已经被拖欠7月份的工资。大家对于是去是留、拖欠的工资什么时候支付、怎么支付,心里都没底,情绪波动很大,有些员工甚至准备采用非理性方式维权。”

  由于新一佳员工人数较多,超市门店分散,员工诉求多样,律师团决定逐一到深圳各门店现场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意见,接受员工咨询并进行解答,帮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

  让唐海洋记忆最深刻的是去年9月26日,他去新一佳龙华区的一家门店收集员工意见,“那天很热,门店没水没电,我们在二楼开会,针对员工的疑问一一讲解,这时有工人说‘唐律师,你咋好像不支持我们工人’‘你在说什么,唐律师是我们工会的律师,不是公司的律师,你这样讲,律师会生气的’‘对,工会律师是我们维权的主心骨,大家都听唐律师的’。”唐海洋告诉记者,虽然当时他嗓子都喊嘶哑了,但还是感受到了大多数工人对工会律师的信任。

  与此同时,新一佳也积极应对债务危机,寻找到新的合作者进行并购重组,并由合作投资企业垫发2016年7月的员工工资。重组后新的公司择优录用老员工,工作地点不变,并对离职员工依法给予经济补偿。“新一佳破产重组中没有出现大规模员工集体劳动仲裁及上访情况。”唐海洋说。

  入企律师:工会协调指导 维权效率提升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东平从2013年开始参与“律师入企”工作,他认为,工人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法律困境,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工会缺乏专业的律师难以为工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律师入企’后,企业工会帮助职工维权的能力加强了,维权成本降低了,效率也得到很大提升。”

  去年6月6日,黄东平到访富士胶片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会主席常勇吐露,企业9月13日经营期限到期,要关闭搬迁。黄东平确认消息后,马上指导企业工会,就关厂所涉及的相关劳动权益问题开展员工意见收集汇总工作。

  随后,企业工会将员工的主要诉求总结为:企业按法定三倍的标准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补缴员工任职期内未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在福永和平社区工联会和企业工会组织召开的研讨会上,黄东平向员工解释,企业的解散事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只能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人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难达到诉求,建议企业工会可以和企业协商N+1或N+2的补偿标准。关于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请求,建议企业工会可以先行提议,与资方进行谈判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主管部门投诉追缴。

  “工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会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提高职工谈判技巧,合理表达诉求,比过去单纯由工会出面维权或社会法律援助效果更好。”黄东平表示,经过协商,在企业工会和顾问律师要求下,企业以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全体员工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包括养老基金(2014年5月份前无法补缴的养老保险)、劳动奖励金等。方案公布以后,得到员工的一致认同,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执行完毕并顺利完成公司解散工作。

  深圳市总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从“律师入企”到“律师驻点”

  深圳市总“律师入企”法律服务注重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协助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劳动关系。

  2013年,深圳市总通过召开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制订并下发了《深圳市总工会“律师入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律师入企”的工作安排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区总工会的职责任务。《方案》要求工会律师一年内平均每月至少与所对接的企业工会碰头一次。3个月内,每名律师要在充分与企业工会接触后,先交出一份能反映该企业劳动关系以及相关建议的报告。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需要为企业工会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总工会“律师入企”成效显著,平均每年派驻100名律师为企业工会提供服务。随着深圳工会力量的加强,从“律师入企”服务规模企业为主,拓展了“律师驻点社区”工作,服务更多中小企业职工,加强了基层的法律服务水平。今年,深圳市总工会将以更大力度抓好工会维权维稳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队伍稳定上体现新作为。

  深圳市总法律和经费审查工作部部长李莹表示,推动“律师入企”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律师参与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基层工会规范化运作,提升企业工会依法行事、科学维权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传递给工人,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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