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凤在办公室。
郝秀凤主讲婚姻家庭热点问题法律讲座。
郝秀凤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郝秀凤,女,1970年6月出生,法律硕士,二级律师,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大学执教14年。她先后荣获“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妇女儿童维权优秀公益律师”称号,目前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郝秀凤承办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是一个未成年人盗窃案。从外地来常州打工的小赵刚满16岁,因为建筑工地老板无故克扣他的工资,在饥寒交加情况下偷走了同事的手机,被工地保安抓住。“我会见他时了解到,他父母离婚,与奶奶生活在一起,出来打工原本计划挣钱养活奶奶。”郝秀凤回忆。
郝秀凤忘不了那孩子稚嫩天真的眼神,那个案子也促使她逐渐将大量精力投在了法律援助案件上,之后更是和同事一起在永红街道创办了“红帆法律工作室”,每周固定时间接待群众咨询,帮助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她先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8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困难群体伸张正义的许多法援案件被收录全国《优秀案例集》。
2016年12月,她被授予“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
“郝律师是好人,她不收一分钱帮我打赢官司,我不知怎么谢她!”
——舞蹈演员 特木勒
1月6日上午,刚拿到补偿金的特木勒眼里噙着泪水对记者说。
6年前,舞蹈演员特木勒与常州某文化发展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书》,约定特木勒负责演出编排,月薪4500元。就这样,他在该公司辛辛苦苦干了近6年。
不料,去年8月,公司突然无缘无故将其辞退。特木勒气愤至极,拿出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但公司以种种理由矢口否认。
特木勒家住内蒙古赤峰市农村,母亲年迈多病,父亲患病手术后偏瘫,平时只能靠轮椅行动,家庭生活全靠特木勒的收入维持。这次公司解约,使本就困顿的家庭失去了支撑。多次交涉无果,特木勒倍感心力交瘁,无奈之下找到郝秀凤。
“你挣钱养家糊口不容易,这个官司我免费打。”接手后,为还原事实真相,郝秀凤走访有关部门,听取证人陈述,摘录、复印相关材料,并代其向常州市天宁区法院提起诉讼。
“判断双方是不是劳动关系,应根据其是否受公司管理及公司本身的营业范围来认定。”郝秀凤说,特木勒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以银行打卡方式按月支付工资,双方应属全日制劳动关系。
法庭上,尽管公司老板百般抵赖,但郝秀凤用法律和证据说话。天宁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补偿特木勒5.4万元的诉讼请求。
“郝律师为人热心,经常自掏腰包为受援人排忧解难,办理每一个民事维权案她都用心去做。”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旭东说。
“我没啥报答郝律师的,不让送礼,我就上门送她一面写有‘依法维权令人敬’的大红锦旗”。
——受助市民
2017年元旦,常州市民舒女士送来锦旗,感谢郝秀凤依法相助,帮她远离家庭暴力。
舒女士与邵某10年前自由恋爱结婚,生一女孩。受“儿子才能传宗接代”的错误影响,脾气暴躁、重男轻女的邵某动辄以不生儿子的缘由怪罪妻子,并多次殴打妻子。心地善良的舒女士选择了忍耐和妥协,无休止的家暴就这样周而复始。
2016年3月的一个晚上,夫妻再次争吵,邵某提出离婚,舒女士决意不从,邵某趁其不备,拎起一瓶开水浇到舒女士头上,并劈头盖脸一阵毒打。舒女士被送到医院确诊为面部、双眼、右耳、后躯干、左手等多处烫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
此次家庭暴力,舒女士心灵受到重创。接着,邵某不顾舒女士患上抑郁症,向常州市钟楼区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
“请你们为我做主,请救救我的家庭!”身心俱痛的舒女士慕名找到郝秀凤,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离婚纠纷,还涉及妇女权益保护和刑事上的故意伤害。”郝秀凤认为。在调查取证时,她了解到夫妻俩婚初感情尚可,舒女士善待公婆,家里照应妥帖。为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也本着给丈夫改过的机会,舒女士不同意离婚,愿接受调解。
“本案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并育一女,已有感情基础,还没到非离婚不可的程度。”去年5月,法院经慎重考量,采纳了郝秀凤的请求。
经司法鉴定证实,邵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舒女士再次委托郝秀凤为其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
“夫妻权利平等,打人要负法律责任。”郝秀凤在法庭上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批评邵某恃强凌弱,最终邵某承认了错误,当庭向妻子道歉,并赔偿舒女士医疗、护理等所有费用。
为帮助妇女摆脱家暴“魔咒”,近年来,作为常州女律师联谊会领头人,郝秀凤组织“百名女律师牵手巾帼维权站”志愿者服务,积极倡导“和睦家庭,幸福常州”新风尚。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法治讲座210多场次,解析家暴危害,提升了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看起来温文尔雅,但她办起案来狠劲十足。”
——常州市司法局局长 张加林
辽宁大学毕业生权鑫于2004年初筹集100多万元在张家港投资创业,并担任公司副总。
2008年10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勇某指控权鑫在任副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浙江某公司送来的6张承兑汇票贴现共计人民币258640元占为己有。因此,某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将其批捕。
筹集巨款在外打拼,100多万元打了水漂,还将为公司索要欠款定性成“侵占”,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做法,让权鑫绝望至极,震惊与愤懑难以言表。
2008年11月1日,郝秀凤受权鑫家人请求,冒着绵绵秋雨来到看守所,凝神望去,隔在铁栏后的权鑫目光暗淡,神情沮丧。
“我是专门为你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郝秀凤开门见山,我看过你的案卷,也问过有关人员,如强扣帽子,歪曲事实,我会依法还你清白。
权鑫抬头看了看语气平缓而坚定的郝秀凤,目光依旧冷漠。
“作为律师,坚守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是我的职责。”郝秀凤亲切入理的话语,句句敲击着权鑫的心扉。
“我没侵占,我是被冤枉的。”权鑫终于打开话匣。
“打官司需要证据,不管多难,我们一起把事情弄清楚。”郝秀凤说。
郝秀凤频繁奔波于杭州、苏州等地,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撰文近10万字,全身心投入辩护准备。
这注定是块难啃的“硬骨”。一审开庭,法庭判其有罪,郝秀凤据理争辩,坚持无罪辩护意见,并称如二审维持一审对权鑫的有罪判决,她将继续代理申诉。
再次出庭,郝秀凤发表精湛感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声情并茂,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的辩护思路赢得了二审法官、检察官的认可。
休庭后,她将庭审意见整理成详尽的辩护词提交合议庭,并向审判长写了一封信,恳请公正审判,以免酿成错案。
此举为案子峰回路转起到了关键性作用。2011年6月10日,法院最终采纳了郝秀凤的无罪辩护意见,为权鑫赢回了自由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