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近日,某县法院法警让出席庭审的检察官走专门通道,却让同时出席庭审的某律师进行安全检查。某律师来电咨询:法院如此强制律师安检是否有法律依据?
国家一级律师、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向东,法学博士、资深律师、商丘师范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杨世建答复:
法院对律师进行强制安检没有法律依据,涉嫌滥用权力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明确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要求各级法院将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是因为律师、检察人员和法官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然而,长期以来法院对律师一直存有偏见很“不放心”,甚至对律师加以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的办案效率,增添了律师、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也不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针对各地法院对律师的不正确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规定,允许律师走专门通道出入,不应对律师携带电脑、手机设备进入法庭进行限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单独对律师进行强制安检。律师呼吁各个法院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在安检上让法定的一视同仁取代违法的另类对待,确保公正的法律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