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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随地便溺游客或拒向使馆求助,律师:如患病可向法官求情
发布时间:2016-11-04 16:10 | 来源:澎湃新闻网(上海)


 (原标题:在澳随地便溺游客或拒向使馆求助,律师:如患病可向法官求情)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厅3日说,曾在悉尼一处公园随地便溺的两名男性已经回到中国,其中一名老年男子受到起诉。

 

    新州警方当天向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通报,这两名男性曾被逮捕,他们的罪名分别是“攻击性行为和拒捕,公共场合便溺”、“攻击性行为,公共场合便溺”。

 

    警方在发给新华社记者的邮件中介绍,10月29日下午3时25分左右,在悉尼皇家植物园巡逻的警察发现两名男性(分别为41岁和66岁)在一棵大树旁小解。当警察上前问询时,俩人试图走开。其中的老者与警察发生撕扯,老者因此被控拒捕。然后,一名警察把老者按倒在地,并戴上了手铐。

 

    按照记者的理解,在这一过程中,老者应该意外受了轻伤,并被送入医院治疗。

 

“老者被送入圣文森特医院,治疗腿部和肩部的伤情,”警方邮件中写道。

 

记者采访了在事发地点附近经营的一家常驻快餐车。销售员希尔达说:“当时值班的同事确实说起了这个事儿,涉及两名中国游客。事发时因有庆祝活动,现场比较乱,有大量车辆和游客。”

 

    澳大利亚温州总商会名誉会长江雷告诉记者,他了解的情况是:“涉事老者来自温州郊县,来澳大利亚旅游,在游览时,突然尿急,难以忍受。他在小解时,恰被巡逻的警察遇到。在交流中,双方语言不通。警察上前拉扯老者,老者有下意识的推搡动作,警察误以为老者反抗,于是把老者按在地上,戴上手铐。在撕扯中,老者受到轻伤。警察及时把老者送至附近医院。经检查,并无大碍。”

 

在采访老者曾经下榻的悉尼诺韦斯特诺富特酒店时,另一在此入住的旅游团的导游杰西·李说,悉尼皇家植物园内有公共卫生间,“就是稍微远些,得告知游客或带他们过去”。

 

    “这种事在我团队里根本不会发生,”李说,“带游客时一定会先通知他们路上卫生间的位置,提前说好……这也是做导游基本的责任。”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老者参加的是一家悉尼当地华人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记者登门采访该旅行社,希望了解为何导游没能及时提醒老者附近公厕的位置,公司代表以“不知道此事”为由拒绝回答。

 

     另一方面,或由于涉事的中国游客拒绝求助,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至今并未接到当事人求助消息。

 

总领馆2日晚在回复记者的信息中说:“我馆迄未接到有关当事人求助。我馆对此事予以关注,已紧急联系新州警方,要求通报相关情况。”

 

    根据中澳两国之间的领事协议,澳大利亚警方拘捕中国公民三个工作日内,在当事人不拒绝的前提下,澳大利亚警方会把当事人的求助信息发往中国驻澳使领馆。

 

新华社记者从当地法院得到的文件显示,两名随地便溺者中的老者受到指控,案件将于今年12月12日开庭,法院文件未显示被告人已经委托律师。

 

    在悉尼执业的律师申浩然介绍,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出庭。如果当事人离开澳大利亚,也可以委托律师让其代表自己出庭,根据被控罪名说明情况,比如自己患病等,向法官求情。

 

申浩然说,如果当事人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律师代其出庭,当事人会因藐视法庭直接判罪名成立。那样此人就会在澳大利亚留下犯罪记录,下次申请澳大利亚签证时有拒签的风险。另外,当事人下次入境澳大利亚时,海关会查询到他的犯罪记录,会要求首先执行判决。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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