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西讯 自1986年9月湘西州通过并制定首部自治条例以来,截至2019年,湘西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条例28件,仍在实施24件,其中绝大多数条例立足于保护地方生态环境及民族文化多样性。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处,是湖南唯一一个具有“两个立法权”的市州,既享有制定民族自治法规的立法权,又享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
12月6日,凤凰县山江镇雄龙村的老家寨龙家大院内,苗族妇女们正围坐在一起制作手工苗绣。这种富有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湘西州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大力保护和传承。
湘西自治州自2006年6月10日起施行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在全国有立法权限的市州中首开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比2011年6月1日施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早了5年。2009年,湘西州又通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保护土家医药苗医药的先河。
湘西苗绣,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后也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和传承。
今年6月1日,为了保护珍贵的古村落,湘西在全省率先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并实施。
湘西州还开湖南省区域协作立法先河,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尝试跨行政区域协作立法,于2017年由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本报记者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