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飞 2019年云南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业务培训班近日在昆明结束。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在培训班上指出,这是省司法厅重组后举办的首次立法工作培训班,对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高质量立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当前,云南省立法工作在队伍建设、工作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尤其是全省实施机构改革后,多部门职能整合、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不会立”“不敢立”“不愿立”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立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此次培训为期3天,全省州、市、自治县司法局分管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负责人、省直部门立法机构负责人共120人参加培训。来自省内高校以及从事立法工作多年的多位专家学者将从立法理论与实务、正视备案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云南民族立法、立法计划与立法实体问题、科学立法的思路与实践、立法程序及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
培训旨在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解决好“立什么样的法”和“怎样立法”问题,抓好高质量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