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刘丁维)昨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我省拟制定《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报告介绍,2019年,我省围绕乡村振兴、宗教事务、长江汉江清江保护等,先后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1件; 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法规性决定21件。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实施“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及时跟进立法,制定修改3部法规。审议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组织研究起草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清理修改省本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规6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关于生态环保方面法规12件。
2020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拟安排工作计划项目17件,包括《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北省慈善条例》等一大批与民生相关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