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业现已成为上海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管理和服务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痛点一直存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听取关于《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解读,并听取审议意见的报告。这也是全国首个家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
超1/3上海家庭正使用或有家政服务需求
市商务委表示,从家政服务需求端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35.6%的家庭有老年人照料需求,18.2%的家庭有未成年人照料需求,30.4%的家庭有双重照料需求。目前,上海800多万个家庭中,正在使用或者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超过1/3。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以及二孩政策实施和上海老龄化程度加深,本市家政服务呈刚性需求。
从家政服务供给侧看,本市家政服务企业“小、散、弱”特征突出,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的比例较低。
因此,通过制定家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各项行业赋能政策,促进家政服务行业产业化发展,走标准化、集聚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之路,有利于提升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满足市场要求。
居住证积分鼓励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为行业“赋能”
《条例(草案)》将家政服务定义为: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照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活动。
《条例(草案)》创设“标准引领、合同规范、平台管理、信用评价”为主线的监管机制。
同时对家政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营作了规定。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收集、汇总政策措施、行业动态等信息,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信息和信用信息,并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平台还应当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条例(草案)》规定了多项行业扶持政策,为家政服务业“赋能”。
一是支持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符合条件的可减免租赁费用;
二是落实技能培训补贴;
三是提供体检服务;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五是支持家政商业保险发展;
六是给予家政服务人员居住证积分鼓励。《条例(草案)》明确,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按照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积分办理,享受相应公共服务。财经委员会建议,应明确积分、户籍办理的可操作路径,将长期、连续从事家政服务且缴纳个税等类型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申请落户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