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立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计划到明年建成26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9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
8月28日,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意味着沈阳市将以立法形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扩大相关领域服务供给,以更好满足居家养老的实际需求。
数据显示,目前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87.4万,占总人口的25.12%,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面对深度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沈阳市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从今年开始,沈阳市取消养老服务许可,实行备案制,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采取多种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并通过落实属地责任主体等方式加强监管。同时,为丰富人才供给,沈阳市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对专业人员毕业后就职养老机构给予补贴,着力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目前,全市有13所大中专院校可培养养老服务人才,设置专业12个,在校生11490人。财政投入方面,今年,沈阳市在预算中安排居家养老服务资金1.71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35%。
据介绍,沈阳市配建和改造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新建社区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区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计划到2020年,建成26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9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切实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同时,重点围绕失能半失能、失智半失智人群需求打造医养结合体系,市属、区属医院建立医养结合分院,二级医疗机构设立医养结合床位、老年门诊等。
目前,沈阳市相关部门正在就即将实施的《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制定细则。对条例中提出的重点问题,比如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等,选定社区开展试点,成熟之后向全市推广。(作者:金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