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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副检察长李自民谈黄河生态保护:加快推进黄河立法
发布时间:2019-08-29 15:14 |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8月29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 单鸽)检察机关携手水利部门开展清理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是否“一帆风顺”?在今日召开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坦言,办案中缺乏统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支撑和顺畅有力的管理体制等,阻碍了黄河治理的脚步,黄河保护的长远治本之策,还需要在立法、综合治理和司法保护机制等多方面协同推动。

  当前,我国关于黄河保护的规定散见于30多部法律文件中,这些法律文件内容形式繁杂,缺乏全面、统一、系统的梳理和成熟、完善的规定,不足以解决长期以来流域治理中存在的不同地区、行业、部门的利益冲突和纠葛。这也成为了黄河治理的困境之一。

  缺乏顺畅有力的管理体制也是黄河治理的一大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管理黄河的机构是黄河水利委员会,其仅有黄河大堤内有限的监督、调节和管理职权,大堤外两岸的地区则归地方政府管理。“然而,地方政府管理中又涉及环保、国土、规划、水利等十多个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交叉。”李自民表示。

  缺乏整体有效的战略规划也是黄河治理中存在的难题。“现有的沿黄各省(区)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划互不衔接。”李自民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面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新要求,需要对黄河的问题重新审视,针对黄河防洪、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综合治理的矛盾,对黄河进行全流域全面规划。

  防洪法等法律规定,禁止在河道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然而记者了解到,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原因,防洪大堤之间的黄河滩区河南段有近125万人,250万亩耕地,两岸大堤之间最宽距离几十公里,既是行洪通道,也是居民生产生活的场所,部分已被列入疑似“四乱”问题的养殖场、蔬菜大棚等是维持滩区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必要条件。“这就导致黄河沿岸治理不仅仅涉及到‘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涉及‘精准脱贫’攻坚战。安全、环保、民生三者统筹难度很大。”李自民表示。

  面对困境,李自民表示,黄河的生态保护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在治“本”上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对此,他给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黄河立法,编制黄河全流域整体规划;二是重点统筹推进滩区综合治理,总体谋划、分步开展、有序迁出,最后达到全面迁出滩区;三是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检察监督机制,与地方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形成黄河全流域协同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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