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钰
武义新闻网讯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带队来我县,就《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维德,副县长方黎明参加。
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思路和起草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医保、救助政策、服务水平、收费标准、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制定《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稳固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精神卫生救治救助制度,切实推动精神卫生地方立法创新。
丁祖年充分肯定与会人员参与立法调研的积极性。他指出,武义在精神卫生工作上有很多独具特色的实践经验和做法,为此次立法提供了更多的思考方向,调研组一定会认真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丁祖年强调,立法本质是规范,重点在于解决问题,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确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重新梳理、研究、细化条例内容,加强条例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为我省精神卫生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