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湖北日报8月15日消息,日前,湖北省委宣传部举行的全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住建厅负责人宣布,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这意味着湖北开始进入垃圾“四分”时代。
8月10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湖北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正式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此前,湖北省委常委会已同意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优先纳入省级立法项目,湖北省住建厅力争9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级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并报送湖北省人大,争取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