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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立法”行 只为“足下”安——九江市拟立法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09 11:58 | 来源:九江日报


城市道路通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直接决定和反映一个城市的整体品质和综合竞争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九江市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显著增加,城区交通压力急速加剧,交通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城区“通而不畅”等现象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如何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管理,已然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城市道路通行管理形势不容乐观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坚持“堵点在哪里,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的原则,积极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强化交通管控力度,加强文明交通建设,优化交通组织结构,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较大改善。“针对城区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乱象,市公安局组织交管、治安、特巡警等警种联勤联动,在主城区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严重扰乱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去年以来截至今年5月,查处酒(醉)驾6987起、违反信号灯通行639317起、超速345782起、客运车辆超员462起、货车超载1936起、校车违法223起,逆向行驶134881起,刑事拘留126人,行政拘留563人。”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邱国华如是介绍。

  “目前,九江市机动车保有量为70余万辆,机动车驾驶人120余万。中心城区城镇化率和机动化率快速提升,加之城市道路先天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日益凸显。”邱国华坦言,尽管工作成效明显,但城区道路通行管理形势不容乐观,诸多因素对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提出严峻挑战:非国标机动(电动)车驾驶人群体庞大,源头监管不到位,交通“瓶颈问题”依然突出;截至今年1月,九江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191926辆,停车泊位数为177507万个,而参照其他城市停车位供应量与汽车保有量的比值参数1.1~1.3,中心城区泊位需求量应为21万至25万个,但现有停车泊位只占需求量的71%~84%,停车难现象较为严峻。另外,路网建设以平面交通为主、城区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等原因也让城市交通面临重重压力。

  “道路通行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制约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市政管理等宏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绿化、照明、管线等微观方面的因素,更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市民文明意识不强等原因。因此,进一步理顺职能部门之间权责关系,提高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的效率,改善九江市城市交通和人居环境,制订一部符合九江市实际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也十分迫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盛勋说。
 

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管理势在必行

  近年来,九江市聚焦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立法项目,相继出台了《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九江市立法条例》《九江市城区湖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谱写了法治九江新篇章;去年,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管理也进入立法视野,被列入立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施行以来,九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较大改善。虽然以上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其面向全国、全省层面,部分规定难以兼顾九江具体问题。制订一部符合九江实际、具有九江特色的城市道路交通通行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既是广大市民所盼,也是九江发展所需,有利于强化道路交通能力建设、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完善法规体系、深化各种车辆管理和通行制度,有利于九江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望发说。

  立良法方能谋善治。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同意,《九江市城市道路交通通行条例》列入了《九江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作为《条例》的起草单位,市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组建草案起草小组,广泛开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指导立法起草组拟定法律条文。先后开展3次专项调研、5次专题研讨、2场专项论证会、历经16次修改,最终形成《九江市城市道路交通通行条例(草案)》。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坐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平衡车等滑行工具……”《条例》对道路通行条件、通行规定、电动车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范。今年5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并对《条例》草案和初审报告进行审议;7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开门立法广纳民智民意

  开门立法,让地方立法走到百姓身边,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日前,九江市向社会公开《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广泛征求意见。

  “要考虑到电动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积极意义,不能盲目一刀切!”

  “早该如此了!光有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综合治理才行。”

  “建议所有非人力车辆一律强制挂牌、买保险。”“应该从源头抓起,不能一棍子打死,必须有个过渡期,其次加强监管、广泛宣传,最重要的是不能与上级精神背道而驰。”

  《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一经公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大市民各抒己见,纷纷建言支招。目前,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仍在征集意见,预计8月中旬邀请热心市民参加立法座谈会。(曹雄辉、姚星宇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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