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带队来武义县,就《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参加。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了武义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运维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关于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立法,是实施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需要,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新农村和美丽浙江的需要,立法意义重大,非常必要。同时,大家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制、处理设施运维要求、运维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参会人员认真深入研究草案,对草案的内容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浙江是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省份。目前,全省90%以上的村建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超86%的处理设施已经运行。然而,由于无章可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存在不少问题,通过地方立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予以规范、指引和保障已经迫在眉睫。调研组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各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精准、细化、完善条例内容,加强内容表述的规范性,使这部条例成为实施效果更好、更能体现浙江特色的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