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走进人大——听取养犬管理立法意见模拟听证会”活动。50余位市、区人大代表和社区群众代表等参加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据介绍,《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4年、2011年分别作过修订,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规列入了立法修订项目。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邀请人大代表和社区群众“走进人大”,开展听取养犬管理立法意见建议的“模拟立法听证会”,是扩大人大工作宣传,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个尝试。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回应交流。
“你认为遛狗的时间和地点是否需要作出限制?”针对有关部门提出的这一问题,北仑区人大代表、霞浦街道陈华浦社区党委书记沈建萍和北仑区人大代表、新碶街道紫荆社区党委书记王春风事先征求过居民的意见,大多数居民认为,遛狗的时间和地点需要作出明确限制。有的居民还认为,在时间上要明确遛狗应该避开人流出行高峰。
“你认为犬只出行要有哪些规范?”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一社区居民施维光认为,养犬者要遵守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的规定,做到文明遛狗。比如,遛狗时要带上垃圾袋,以便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要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群体。
与会代表重点围绕养犬行为管控、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防范处理犬扰民和犬伤人、规范犬只经营和诊疗等四方面问题,踊跃发言。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是民主立法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实现科学立法的重要举措。会后,将充分吸纳此次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立法研究分析,努力使养犬管理立法工作更科学、更完善、更有效。(吴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