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门立法”听民意 把立法听证会开到渔民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9-07-18 09:59 |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17日讯(记者 李立红 实习生 刘晨) 记者从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将召开的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审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等三件法规。据介绍,在这些法规的审议修改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工作亮点和新意。
为促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放管服”改革,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在修改过程中,该《条例》立足对新旧动能转换发挥引领、推进、保障和规范作用,针对问题立法,力求制度设计更加精准、有效,确保法规真管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山东方案”。 该《条例》在六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即确立差异化资源配置制度,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路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科技创新、产教融合机制,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构建完善制度体系。该《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在《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烟台市长岛县召开立法听证会,将“立法听证会开到渔民家门口”, 这一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方式反响很好。5月7日上午,从报名群众中遴选出的以一线从业者和基层群众为主的陈述人与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和律师一起,围绕岛内机动车总量控制、“三无船舶”管控、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等社会关切的立法重点、难点,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立法意见和建议,还与作为提案人代表的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和互动。该《条例》通过后,将为长岛防治污染损害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对于推进海洋强省和美丽山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服务效能,根据省委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作为今年重点任务加以推进。目前,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进行初次审议。
责任编辑:朱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