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公告: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会采用网上听证会与现场听证会相结合的方式。
已拟定的未成年人托管服务草案设定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设立标准是否符合中山实际?学校是否应当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收取校内课后服务费用每月多少为宜?校内课后服务费应当如何收取和管理?是否可以用于支付教职工劳务报酬?对于这些问题,有意见建议的市民都可以报名,争当听证代表,在网上或现场一起为中山的未成年人托管出谋献计。网上听证日期:8月18日—24日。现场听证会日期:8月31日。
据了解,参加听证的代表共15人,将由以下类别组成:家长代表3人,学校代表3人,教师代表3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代表3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专家3人。网上听证代表根据报名产生,报名人数超出各类别组成人数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不足的,由听证会组织者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确定。代表名单经确定后在中山网上公布。现场听证代表在网上听证代表中产生,确定名单后在中山网上公布。(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