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完善发展,近日,中共青海省委批转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全省立法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新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的。
《意见》阐释了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重要意义,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问题导向和法制统一等方面确立了主要原则;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强化立法沟通扩大立法民主、完善法规条例起草审议表决工作机制、深化立法评估工作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实现路径;从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立法经费保障、加强立法宣传等方面完善强化保障措施。
《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推动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不断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