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办证,我得提着两大袋子图纸,一个窗口交一摞,不跑个十次八次的,根本办不完。现在,我只需要在网上提交好资料,符合条件几个工作日就可以先拿到证,直接开工,确实是太方便了。”
5月28日下午,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山西奇美橱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高树珍正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对于眼下政府审批手续的简单方便以及高效的服务水平,她赞不绝口。
高树珍说到的这项改革,是山西省正在推行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5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将改革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成果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加以提升。
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有力激活山西内生动力、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了消除长期“一煤独大”、结构失衡带来的发展之痛,山西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开启了新时代的经济转型发展历程,呈现出强劲的态势,取得了积极成效。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关怀和领导下,主动作为,用法制护航改革,以良法促进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立法之路。
打出“1+X”立法组合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山西在“两转”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也是新时代人大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以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立足改革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打出了“1+X”的改革立法组合拳,以制度促进和保障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促进山西经济向高质量和开放型转变。其中,“1”是以《山西省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X”是系统制定一系列推动山西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0件,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定2项,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44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段宝燕告诉记者,为实现“1+X”改革立法任务,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围绕转型综改建设和开发区改革创新,试水改革立法,探索实践、积累经验;第二步是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出台一批主题鲜明的改革立法,构建保障、推动改革的“四梁八柱”;第三步是围绕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紧跟改革进程,深化改革立法。
截至目前,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第一步的任务,正稳步推进第二步计划的实施。为促进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深化改革,发挥开发区转型综改主战场作用,省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于2018年作出了《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2019年2月,省人大制定《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将先行先试的经验进一步推广,明确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并依法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权;2019年5月28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在该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为进一步优化省内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
据了解,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省委确定的改革重点任务,还将制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就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试点工作作出决定;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健康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等。
“改革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我们的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使改革和立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表示,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已经确定的“1+X”改革立法任务,通过立改废并举,筑牢山西改革立法之基,推动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转型综改试验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2017年2月25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挂牌成立。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是山西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西重大使命的战略举措,是破解山西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一招,肩负着全省人民的期望。
为确保各项改革创新在法制轨道上有序推进,2017年3月30日,在示范区成立仅仅一个月后,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示范区的法律主体地位,为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张金旺向记者表示,该“决定”的出台,就行政管理事项,特别是对示范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资格进行明确授权,既能够推动、引领、支持示范区加快改革创新发展,还可以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意义重大。2018年8月3日,在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获高票通过,至此山西省内省级以上开发区沿着法制化轨道,翻开改革发展新的一页。
开发区是山西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创新驱动的总引擎,山西人大的相关改革立法脚步并没有在此止步,反而是芝麻开花。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渊向记者介绍:“原先山西省开发区最大的问题是发展不足,最大的短板是开放不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不明、土地供应和规划建设审批繁琐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开发区发展,《条例》的制定就是在于法有据的基础上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真正促进转型发展。”
据记者了解,《条例》共10章41条,有多处立法创新,如明确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原则;明确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将“三制三化”改革等现有经验成果上升为法规;要求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服务方式,为入区企业提供“一站式、代办制等优质便捷服务”;规定招商引资创新方式、跨区域合作机制、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形成提升开放合作水平的“组合拳”。
山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赵建平表示,制定开发区条例,有利于将山西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固定下来,以法制方式推动开发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政审批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这项改革把政府原来的实施审批改为靠前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早在两年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就确立承诺制改革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总体思路。2017年7月,改革试点在10个开发区先行落地,随后,晋中在全市推开承诺制改革。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正式批复《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山西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省份。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告诉记者,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山西省承诺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原先企业的28项审批事项,通过承诺制改革,现在最多只需办理6项,缩减率近80%,报建审批办理时间平均缩减至少4个月左右,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审批成本。
在实地采访中,正在检查工程进度的北方功能食品产业园总经理雷向国告诉记者,他们的产业园位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是一个总投资13亿元的大型综合性健康安全食品产业生态示范园区项目。“项目前期的审批时间缩短到一个月之内,这起码给我们企业节约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相当于节约了1亿多元的成本。我们在全国一共有三个产业园。比较起来,山西这个是得到政府支持力度最大、用时最短、项目封顶最快的一个。”雷向国说。
“承诺制改革是对报建审批管理的一场革命,改革的理念就是要打破传统的‘编报评批’模式,打造以信用契约为核心的新型模式,由先批后建转变为先建后验,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由部门审批把关转变为企业信用约束。”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姜四清告诉记者,这一改革实质,就是通过政府向自己开刀,真正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的通过,确保改革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进行,实现重大改革的于法有据,同时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参考样本。
进入新时代,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护航改革,用法制力量巩固地方转型发展所形成的先进经验,突出重点、系统谋划,取得良好成效,走出具有山西特色的改革立法之路。如今的山西,正逐步摆脱“一煤独大”的窘境,以全新的面貌回应时代和人民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