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丙宇赵同增通讯员凌波)7月3日~4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培训班在位于辉县市的南太行干部学院成功举办,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等我省立法工作领域的专家和权威现场授课,为110名来自全市与立法工作相关的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充电”“加油”。
据了解,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已出台了《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告诉记者,在4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新乡市人大常委会认识到,要进一步提升立法能力水平,加强全市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以立法高质量推动新乡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这也是我们举办这次培训班的初衷和目的。”王乐新说。
在培训班上,王新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知识做了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巡视员李哲重点讲授了地方立法实务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内容,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圭宇则分享了自己开展地方立法与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衔接的若干问题研究的真知灼见……为期2天的培训班日程安排紧凑,课程设置针对性强,赢得了学员们的交口称赞。
“很必要,很及时!培训班对我们来说是一场难得的‘及时雨’!”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富表示,参加这次培训班让他受益匪浅、十分振奋,学到了不少之前不知道的知识,对立法工作的认识也更深刻了,他要好好消化吸收这些知识,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看到大家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我感到十分欣慰。”王乐新说,目前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立法项目培育机制,对立法咨询专家进行了补充调整,又举办了这次培训班。他们还将围绕立法工作持续发力,加快步伐、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提高新乡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