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山西: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发布时间:2019-06-13 11:08 | 来源:山西日报


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未来三年这么干
——我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解读

农村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村老年人居住分散、生活条件差、养老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着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日前,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出台《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破解我省农村养老发展难题,补足我省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使我省农村养老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计划》提出未来3年我省农村养老服务“三个目标”:

——养老体系健全完善。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以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为主体、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为引领、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7000个,建成区域性养老中心100个,建成中心敬老院200个,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超过500个,基本上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运营机制灵活多样。打破公建公营的单一体制,激发市场活力,建立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社会参与等多种业态并存的运行机制,实现多元化、品牌化经营模式。到2021年底,全省50%以上的日间照料(活动)中心、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原则上不含有事业编制的机构)由社会力量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到2021年底,通过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完善、服务人员素质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留守老人关爱行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实现农村老年人精神上有寄托、生活上有保障。

为了实现这“三个目标”,《计划》提出未来3年我省农村养老服务12项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工程。对管理好、服务好、运营好的照料中心,每年动态优选500个示范点,由省本级福利金每个奖补1万元,市本级福利金每个奖补1万元,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冬暖工程。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利用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配置空调,解决因冬季取暖而导致照料中心关门问题。

(三)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村卫生室共享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把照料中心与村卫生所设置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多渠道运营工程。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对连片管理5个以上且服务到位、老人满意、运营良好的管理服务机构,由市本级福利金每年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运营补贴。原则上连片管理每增加1个给予1万元运营补贴。

(五)实施区域性养老集中供养工程。推广昔阳县、武乡县做法,将分散在乡镇、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管理,2019年每个市至少选择3个县进行集中供养试点,到2021年底,全省80%的县开展区域性集中供养服务。

(六)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对全省现有503所敬老院进行综合评估,每个县保留1-3个敬老院作为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2019起连续三年对符合要求的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改造。同时,逐步淘汰房屋简陋、设施陈旧、安全系数低的敬老院,到2021年,实现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优先到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

(七)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工程。2019年开始,利用省、市福利金连续三年重点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八)实施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工程。支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引导鼓励将没有人员编制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委托给具有养老资质和管理服务经验的第三方运营管理,到2021年底,实现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交社会力量运营。

(九)实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程。建立全省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加快推进留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智能穿戴服务,2019年率先在10个深度贫困县试点,逐步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打造成留守老人的精神家园和生活家园。

(十)实施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两项补贴提标工程。2019年,依照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将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将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十一)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化工程。制定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活动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水平和质量。

(十二)实施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力度,2019年开始,每年对从事农村养老服务人员进行省、市、县三级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记者 高建华)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诸城市出台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管理办… 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组织… 河南拟为社会信用立法 守信者可优… 为雇主和保姆上好“双保险”,上海…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推进晋江洛阳… 上海开展家政服务立法 市人大调研… 中山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和… 杭州为居家养老服务立法 新建住宅…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