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6月12日电(记者白明山)记者从河北省保定市政府获悉,《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颁布实施。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制定与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条例所称保定市白洋淀上游,是指流入白洋淀的拒马河、白沟河、萍河、瀑河、漕河、府河、唐河、孝义河、潴龙河等河流流经的保定市区域。据介绍,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管理等活动。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宝元介绍,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保定正在实施碧水保卫战三年计划,三年要投入300多亿元,落实180多个项目。今年投资59亿多元,落实67个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到6月底要实现基本开工,今年底完成。这些项目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城市雨污分流,还有傍河村的污水治理、大气及土壤污染防治都在强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