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由该厅制定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对外印发,对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或镇为基本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2018年11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省政府决定自2019年起,连续3年整合筹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超过30亿元,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根据《方案》,我省将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全省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实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我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提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建设原则有三个,即产业主导性强、新型经营主体强、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
产业主导性强就是说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
此外,“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还需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对于具备条件的村镇,《方案》将优先直接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方案》提出,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一批产业融合;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
在奖惩方面,《方案》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强调省农业农村厅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乡)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另一方面,“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至县财政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