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多名记者就“药品价格上涨”相关问题提问,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药品的价格问题要从质量、供应使用、价格三个方面统筹考虑。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 中国网 杨楠摄
陈金甫指出,药品价格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总体药价稳中有降,另一方面确实存在个别短缺的急(抢)救药价格上涨。我们调查了3200多种常用药品,大概只有200多种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
陈金甫表示,从2015年国家放开药品定价以来,除涉及到人民群众公共安全的麻醉用药、精神药品等价格仍由政府定价,其他由市场自发形成。中国药品市场的发展有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市场机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原先的药品市场,企业多、小散乱差,恶性竞争比较激烈;流通环节也多,利益错综复杂、层层加价,存在着不少进入壁垒。这些反映到价格上,就有一些怪象,比如低价药企业生产供应积极性不高、大家买不到;而高价药卖得却很好。
陈金甫表示,近年来国家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财政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笼换鸟”,解决医院合理收入等问题,对上游药品的生产起到了正向作用。
陈金甫认为,就具体药品来说,还存在市场调节作用不充分的地方,一些药品生产高度集中,或者供应渠道单一,就容易产生垄断。一些小品种药品的生产具有特殊性,如必须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有特殊的技术门槛和生产流程工艺的需要,短期内其他企业难以进入,或难以通过扩大生产及时增加供给。还有一些小品种用药,存在市场需求不稳定不均衡问题。如农药中毒等病例,全国一年数量不多,也不知道发生在哪个医院,所以不容易稳定供应。这种短缺必然会传导到价格上。国务院建立短缺药保供机制,实际就是从生产、流通、使用,以及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综合施策,既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又要防止市场失灵,努力保障供应和价格稳定。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会上有记者提问:对于大家关注的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医保局和相关部门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举措?
陈金甫答复称,药品的价格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同配合,综合治理。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使用这三个问题,我们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价格方面要稳定,稳中有降,也要允许有降有升;保障质量方面,包括推动创新药,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动中国重大临床用药的使用范围,比如抗癌药谈判时,价格不是唯降就好,唯低就好;还要考虑保证质量,让老百姓吃药管用,不耽误救治,所以药品的价格问题,要从质量、供应使用、价格三个方面统筹考虑。
陈金甫介绍,价格方面,我们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14项举措。第一个层面,价格的管控。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比如扑尔敏过度涨价、硝酸甘油一定程度短缺,我们采取几个方式,一是约谈企业,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回归正轨,某种意义上也是唤醒企业价值观,正确运用市场的手段,合理的定价。二是拒不纠正的,我们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药品供应上有话语权的,一下停止生产了也不行,要实行信息披露、失信惩戒。三是依法处置。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对出现的涨价事件已经形成了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我们也有自己的信息源,一是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二是各地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三是社会的反映,包括媒体报道等等。
第二个层面,要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预警监测。通过药品的信息网,包括部门共享网、终端采购网、药店和协会的药品信息网等,尽可能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二是成本调查。为了保证企业的质量发展,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和不合理的定价机制,要进行成本调查,将来还要引入药监局的分析。三是函询约谈。定价行为不合理,超出预警线,或者超出常态,请企业来做说明。四是信用评价。我们通过对企业产品和定价进行信用评价,通过社会、群众的投诉、医院的反映等,让企业树立起一种品牌意识,进行社会监督。五是信息披露。让老百姓监督企业。六是暂停挂网。在保证供应的情况下,暂停挂网,意味着不能进医院了。七是违法惩处。综合利用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多种管控措施,形成一个严密的、有效的、及时的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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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层面是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影响药品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药品流通费用多,中间环节多,不单纯是企业的问题,涉及到整个流通和医院使用利益机制的问题,包括药品的准入,医保的准入等,如果把好的药品挡住医保目录之外,群众负担增加,企业发展受阻,创新能力不足,这些都是系统性的问题。
围绕这些问题推进解决体制机制的一些重大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药品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解决企业产品直接进医院的问题,消除在流通领域产生高费用的根源,消除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净化生态,减少成本,回归企业的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招标采购会扩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二是建立全流程的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要通过市场的机制,有激励、有评价、有惩戒,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三是完善配套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包括以医保的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制约和影响,比如明确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作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医保的目录准入、支付标准和支付管理,可以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和基金增效、群众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