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0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牛荷) 日前,福建药监局公布“2019年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及处理情况公示”,其中,福建铭远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铭远制药”)生产的中药饮片因11项缺陷被责令整改。
福建铭远制药成立于2010年5月,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该企业此前曾因药品违规生产被处以7次行政处罚。2017年11月29日,因违反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2017年12月4日,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环境违法案被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2017年11月23日,因违反生产销售劣药被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款5042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521元;2017年11月29日,因违反生产销售劣药被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款8167.50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478.50元;2018年10月15日,因违反生产销售劣药被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款4924.40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462.20元;2019年1月17日,因违反生产销售假药被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款987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313元;2019年3月12日,因违反生产销售劣药被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款3230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270元。
今日,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次被查出的中药饮片存11项缺陷等问题致电福建铭远制药,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批次药品已整改完毕,可进行正常的生产、销售。这位负责人表示,公示上所指出的11项缺陷并不是指药品本身存在问题,检查标准包含很多方面,包括药品的生产环节、工人操作是否规范、检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公司审计是否合规等等。当记者询问具体是哪些缺陷时,对方表示涉及公司内部资料,不方便透露。
另外,福建铭远制药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曾因买卖合同纠纷先后被福建省晋江市弘星彩印有限公司、晋江市向前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