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7日讯(见习记者 牛荷) 7月26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对于北京阳光博爱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4家定点医疗机构因“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而受到通报处罚。
其中,北京阳光博爱医院因“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药房管理混乱、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被北京市医保局给予“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的处理,并要求院方追回违规费用。上述中断执行协议自2019年8月15日生效。
通报还要求,北京阳光博爱医院所在的大兴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北京阳光博爱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19年8月15日(含)以后在北京阳光博爱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今日致电北京阳光博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医生和医院管理人员对医保具体的使用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认识存在欠缺,并不是很清楚具体操作,而且相关业务也不熟练。下一步,医院将会按要求对其进行整改,比如,药房管理方面将会采取每一笔药房缴费交易都进行盘点,交易留底、存根的措施来改善现状。”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之前的交易没有进行过盘点也是问题所在,6个月的处理期之后,医院会依据整改结果,重新进行医保申请。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阳光博爱医院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10万元,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吴国斌持股60%,认缴资金为6万元;股东吴元财持股占比40%,认缴资金为4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吴元财名下共有3家企业,除了北京阳光博爱医院,还包括北京市昌平区福昌建筑材料经销部、北京富源博爱医院有限公司,而北京富源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目前已被吊销。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北京阳光博爱医院就曾因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问题被医保中心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费用”的处罚。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还发现,北京阳光博爱医院此前曾被投诉涉“医托”交易。爆料者称,他妻子本来在其他医院挂号做B超,结果被两个陌生人搭讪并聊天,对方表示北京阳光博爱医院医疗条件和服务设施都很好,并劝说他们去该医院看病。但到北京阳光博爱医院之后,爆料者妻子被要求做了很多不必要的检查,还被强制要求做费用达3000元的手术。虽然最后并未做成该手术,医院也同意退款,但还是收取了370元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