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遭遇“专利流氓” 国产无人机漂亮反击
近日,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在美国打了两年多的一个无人机专利官司,终于有了新眉目。
两年前,美国得克萨斯州,大疆无人机被一家叫做Synergy Drone的公司告上法庭。后者诉称,大疆侵犯了它在无人机操作领域的5项专利。
如今,这一案件有了最新进展。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对这5项专利进行复审后,认为这些专利全部无效。由于Synergy Drone可能就其中一项专利提起上诉,近日,诉讼双方已向美国地方法院共同提议,先暂停案件审理,等待下一步进展。
无论如何,大疆已初步打了个漂亮的专利反击战。
可能是一次专利“碰瓷”
先说说案件涉及的几项专利吧。
不管你有没有玩过无人机,都很容易想象:遥控无人机时需要控制无人机往前、后、上、下飞行的方向,当无人机的方向设置与操作人员面向正前方时所对应的前、后、上、下方向吻合时,操作起来比较顺畅。反之,不吻合时操作起来就很别扭。
Synergy Drone的5个无人机专利都是围绕这一操作想法申请的,只不过有的涉及无人机载重,有的涉及操纵杆类型等等。
“这些想法很多人早就想到,并且已有专利和公开文件,所以我们觉得这些专利的有效性值得怀疑。”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印庆余是大疆在该案件中的代理律师,他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该诉讼提起于2017年3月,大疆被诉后,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与大疆商议决定申请对方的专利无效。
实际上,大疆这次可能遇上了“专利流氓”公司。
印庆余介绍,起诉大疆的公司并不生产任何无人机产品。这家公司在提起诉讼时叫Synergy Drone,现在专利又转到另一家公司名下,同样不生产任何无人机产品。
围绕手中持有的5项专利,Synergy Drone最初提出了76个权利要求。后来在大疆的律师团队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的过程中,对方又试图将76个权利要求修改和增加到142个,目的是绕过大疆的律师团队提出的无效请求。
“这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案件,但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判决对方提出的权利要求都是无效的。”印庆余说。
知识产权之战愈加激烈
虽然案件还未最终结束,但可以看出,大疆已占上风。
“这个案件对国内很多出海的消费电子和家电企业来说,是个令人鼓舞的消息,因为这类案件确实不好打。”大疆新闻发言人谢阗地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大疆在该案件中取得初步成功后,好几家国内知名企业联系大疆的知识产权部进行交流。
“可以说中国企业受海外‘专利流氓’困扰久矣。” 谢阗地感叹说。
“美国每年的专利诉讼可能有五六千起,很多都是‘专利流氓’公司提起的,它们大多不会走到诉讼流程的最终环节,要一笔钱就走了。” 印庆余说。
在印庆余看来,除非撤出海外市场,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完全规避“专利流氓”不太可能。因为企业做得成功谁都想分一杯羹,这些“专利流氓”总会找到理由提起诉讼。如果中国企业的产品确实是出于自己的设计和创新,通常诉讼结果会比较乐观。只是应对此类诉讼,企业需要付出很多人力、财力。
“这个案件并不是终点,未来知识产权这个隐形战场的争斗只会越来越激烈。”谢阗地说。
谢阗地认为,其背后原因是中国企业已越来越深地进入全球市场。一方面,中国的产品销往全球各地,中国企业开始涉足更多市场,企业难免会面对更加复杂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新玩家,是“专利流氓”企图从中牟利的主攻对象。
除了“专利流氓”,中国企业在美国也经常会遇到“337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印庆余介绍,美国每年几十件“337调查”,最近五六年中,每年大约40%会涉及中国企业。
从手足无措到主动出击
好消息是,中国科技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已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7月份公布数据称,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2.4万件,同比增长4.9%。其中,国内申请2.2万件,同比增长2.8%。
谢阗地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截至今年4月,大疆申请的PCT国际专利已达到8700多件,涉及无人机的机械、电子、结构等方方面面。
印庆余多年来代理中国企业在美国的专利诉讼案件,他也切身体会到不少变化。
以前,中国企业在美国的专利诉讼案件中完全是被告,尽管目前依然是被告的身份居多,但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原告身份。印庆余最近就在代表另外一家中国企业作为原告提起专利诉讼。他认为这种变化的原因在于,中国企业慢慢有了自己的专利积累,而且很多确实是原创技术。
此外,印庆余所接触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企业自上而下都十分重视,他们在美国遇到诉讼,不再手足无措:既不怕应对,也知道如何应对,有些公司甚至开始主动出击。
中国科技企业出海时应采取什么样的知识产权战略?
“各国所授予的专利权一般是排他权,因此,海外专利布局不仅要考虑企业目前或未来的产品销售地,还应重视在竞争对手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产品的地区申请专利。”知识产权专家刘翰伦说。
除此之外,刘翰伦建议,各国司法实务趋势、维权成本、时程、专利权人胜诉率和专利无效概率等都应该纳入评估,以筛选出最合适布局的地区。
以司法实务趋势为例,刘翰伦介绍,在美国,通过法院体系判定侵权可以取得高额赔偿,但法院轻易不会判决禁止侵权产品制造销售;在英国,法院不单单处理英国境内的专利争议,更有可能一次性解决全球专利侵权问题。
在具体应对策略上,印庆余建议:一方面,在走出去之前,特别是进入美国市场之前,需要清楚在这些国外市场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如果评估发现确实有风险,再判断采取哪种策略,这需要衡量风险大小与市场份额、市场利润相比是否值得;另一方面,如果创造出含有原创技术的产品,一定要保护好知识产权,先做专利申请,再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