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10月15日讯 据扫黄打非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9月18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对“BT盒子”软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曹某桥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被告人郭某召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六万元。同时,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据了解,在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曹某桥通过其自行开发一款名为“BT盒子种子搜索神器”(以下简称BT盒子)的软件将互联网上的淫秽视频接入到该软件的搜索及推荐片源中,供用户观看、下载,并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非法牟利。2016年8月起,郭某召在明知该软件能够传播淫秽物品的情况下,多次伙同他人为曹某桥提供视频接口并进行维护,从中非法获利25万余元。截至案发,该软件的注册付费账号数近7.8万个,曹某桥共牟取会员费694万余元。2017年12月,二人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