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卖业务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但商品品类的增加,也给部分入驻商家提供了售卖违禁商品的可乘之机。环球网记者调查发现,在美团和饿了么两大主要外卖平台上,消费者均可通过多种方式购得香烟,且无需出示已成年身份证明。2019年8月底,年仅13岁的小李就顺利通过“美团跑腿”买到了香烟。
下单备注即可骑手代购 未成年人“随意”买烟
2016年7月20日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根据这项规定,登陆外卖平台的“便利店”及“超市”商家即使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且美团与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均未得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或许可。
消费者下单0元商品,备注所需卷烟的品牌及数量,由骑手先行垫付,收货时再付给骑手钱款,这种代购是外卖平台上最常见的卖烟方式。
环球网记者在“美团外卖”APP搜索栏输入“烟”后,APP马上显示了“烟酒超市”、“烟酒”、“便利店烟酒”等联想搜索结果。记者随即点击“烟酒超市”,并在搜索结果中就近选择了一家名为“团结湖烟酒水果超市”的商家。在该商家的“烟具用品”分类中,有一项售价为0元的“下单备注”选项,配图为盒装卷烟。记者将其加入购物车,随机购买了其他几件商品,并在下单付款时按要求备注了“某品牌香烟2盒”。约四十分钟后,记者收到了美团外卖配送的所有商品。取货时外卖员主动告知记者,订单中2盒香烟尚未付款,一共26元。随后,记者通过微信直接转给外卖员26元,并确认收货,订单流程顺利完成。
美团外卖APP页面截图
记者在美团外卖APP上成功购买的香烟及随单小票
利用相似字、同音字代替敏感字词“烟”,也在外卖平台上屡见不鲜。例如“香焰”、“香燕”都常用来指代卷烟,更有甚者会直接指代具体的卷烟品牌,如用“花王”替代“芙蓉王”,“红”替代“利群”。
在“饿了么”APP上一家名为“平价超市”的商家中,环球网记者很快找到了类似商品,名称为“香焰下单备注”,售价同样为0元。此外,该商家还有电子烟产品售卖。记者添加“某品牌香烟两盒”备注并下单付款后,收到了饿了么配送的包括香烟的所有商品,并通过支付宝将购买香烟的26元欠款转账给配送员。
饿了么APP页面截图
记者在饿了么外卖APP上成功购买的香烟及随单小票
消费者也能通过美团及饿了么外卖APP中的“跑腿代购”服务购买香烟。消费者只需填写想代购的香烟,并支付十多元的跑腿费,就可要求骑手在指定地址或自行就近购买商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而在8月22日,昆明13岁的初一学生小李通过美团外卖“跑腿代购”服务购买了数样零食和两盒香烟。在下单后,美团外卖平台均无任何验证消费者是否成年的措施。而在收货时,骑手也未质疑小李的未成年人身份,直接将包含香烟的货品交给了他。
小李在美团外卖APP上购得香烟的订单截图
多次被曝光仍“屡教不改” 外卖平台监管形同虚设
从2018年2月起,陆续有多家媒体曝光外卖平台售烟。《生活日报》引用业内人士观点,警告“严重者构成非法经营罪”,《北京青年报》、《经济日报》曾指出“外卖平台商家通过‘暗号’卖烟”,《大河报》则质问“为啥外卖‘超市’仍在售卖香烟”。
对此,美团和饿了么均曾回应不允许商家在平台上卖烟,并对疑似香烟的产品进行屏蔽,同时对违规商家“发现一家处理一家”。但现在看来,效果显然不尽人意。商家仍可轻易逃避屏蔽处理,外卖平台的监管形同虚设。
在环球网记者的调查过程中,香烟均是由美团及饿了么的配送员预付购买,随后消费者在取货时再付款给配送员。
毫无疑问,如果在各大外卖平台上“点烟”与点餐一样快捷方便,动动手指再加几元“配送费”或“跑腿费”就能送烟到手,而不加以任何监管,等于是向未成年人购烟大开“方便之门”。
外卖平台在约束配送员行为方面,存在极大漏洞。有媒体报道曾指出,有消费者利用差评威胁配送员,强制其购买香烟。针对这种情况,平台应建立健全相关投诉和上诉机制,保障配送员的正当权益。
保证商家售卖商品合法合规,是外卖平台应有的监管责任,不能只依靠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将责任转嫁其他主体。
“发现一家处理一家”,是其应有的坚决态度。但如何避免商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违规之举,更需要外卖平台能以高度自觉的社会责任心,同时亟需更为高级、明确的技术手段。
“送啥都快”的美团外卖,以及“饿不饿都能上”的饿了么,在积极拓展市场、升级外卖消费场景生态之时,如何避免成为售卖违禁品和毒害青少年的便利之所,是摆在它们面前一个重大且急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