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早施教需基于幼儿发展节奏
发布时间:2019-09-17 09:40 |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由于幼儿的可塑性和学前期的重要价值,人们住住强调对幼儿及早施教,以避免“时过然后教、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的尴尬与困境。及早施教在学前教育实践中有其特定意义,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部分教育者不顾幼儿年龄特征和发展节奏,以及早施教之名行超前教育之实,给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实际上,及早施教要促进幼儿的适宜发展,需与幼儿发展节奏保持基本一致。
及早施教应警惕超前教育
当前,学前教育中存在的“小学化”倾向,明显超越了及早施教应有的限度。
超越及早施教的限度,幼儿的需求要么被忽视,要么被成人的需求所替代。杜威曾在《明日之学校》一文中明确指出:为了成人生活的造诣,而不管儿童的能力与需要,是一种自杀的政策。在英国曾出现过以成人的需求替代幼儿自身需求的案例。上世纪末,英国要求幼儿园按照政府设定的幼儿基础阶段(EYFS)的读写、算术和问题解决等60多项学习目标对儿童进行教育。但在这些目标中,有部分目标并不是源自孩子的真正需求,从而招致专家和家长的批评。人们认为这些教育政策实际上是一系列压制性的要求,毁了孩子的童年时代。
超越及早施教限度的教育是对幼儿的催生与催促,是典型的超前教育。超前教育将加速幼儿的发展,缩短学前阶段的历程,导致幼儿童年的缩短、变异或消失。在新童年社会学的视域下,童年被看作社会结构形式,这意味着童年相对于成年而言是独立的、独特的。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如果幼儿在童年阶段的成长被催生或催促,幼儿的成长与发展将会处于危机之中。这种危机是对幼儿潜能过早、过多开发和提取的警告。
与幼儿发展节奏保持基本一致
在学前教育阶段,及早施教有其特定的限度,这一限度在于与幼儿的发展节奏保持基本一致。在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看来,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其意义和发展节奏,发展太快就降低了随后发展的效果。人一生的发展具有非匀速性,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发展速度并不相同。
幼儿发展的种种生命进程与特性,是幼儿发展节奏在特定时段里的发生和展现,如若不按幼儿发展节奏开展活动,将破坏幼儿生命发展的内在秩序,从而对幼儿的成长造成伤害。因此,基于幼儿发展节奏的及早施教才能体现“当其可之谓时”的教育原则。
与幼儿的发展节奏保持基本一致的教育关注幼儿的内生发展,将幼儿生命发展过程视为与其发展节奏吻合的成熟状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以成人的成熟状态为依据,以至于低估儿童,将儿童看作未成熟状态或缺乏状态。这是用比较的视角对待儿童,而非内在生长的观点看待儿童。按照内在生长的观点,人一生中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相应的成熟状态,只要达到这一状态,生命的发展就是适宜的。哲学家卢梭指出:“每一个年龄,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它适当的完善程度,都有它特有的成熟时期。”幼儿每个阶段呈现出来的状态,是在其发展节奏基础上适度和自然的表现,可视为生命当前的成熟状态。
适时促进与适当等待的协调统一
及早施教应尊重幼儿发展的节奏,使幼儿在学前的每个阶段都处于“当其时”的成熟状态,并保证其从当前的成熟状态顺利过渡到下一个临近的成熟状态,再由下一个成熟状态过渡到临近的再下一个成熟状态,并让这样的过渡一直持续下去。因此,适宜的及早施教是适时促进与适当等待的协调统一。对每个个体而言,在其生命的历程中,没有什么比在属于自己的节奏与秩序中完善生命更有意义、更值得追求、更符合善的特征。由于发展节奏的个体差异性,在学前教育过程中,完善生命必然是百花齐放的过程。
在学前阶段,任何教育实践都应成为促进幼儿生命生长、展开和完善的活动,这一活动既不应滞后于幼儿的发展节奏,也不应催促着赶超到幼儿发展节奏的前面,而应与幼儿的发展节奏协调一致,从而没有揠苗助长。而要开展适宜的及早施教,既需要加强学前教育政策与制度建设,以实现对学前领域的问题治理和学前实践的总体引领,又需要提升学前教育者的专业素养,从而真正基于幼儿的发展节奏开展丰富的一日生活和科学的保教活动。(田涛)
(作者单位: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9年09月15日第3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