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办学”,这是教育部对替代义务教育的“国学教育”做出的明确表态。毫无疑问,这是对“国学教育”野蛮发展现状的纠偏。
前段时间,歌手孙楠为了让正在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女儿上华夏学宫的国学班,专门从北京搬到徐州,估计以后他不敢再这样做了。
近日教育部发文,要求各地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教育部还表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句是针对“国学班”的举办者,第二句则是针对像孙楠这样的家长或监护人。
“非法办学”,这是教育部对替代义务教育的“国学教育”做出的明确表态。今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审核和监管时,想必也有了依据。毫无疑问,这是对“国学教育”野蛮发展现状的纠偏。
让孩子了解传统文化、阅读经典文本,以此开阔眼界、启发心智,原本并非坏事。但从这些年媒体曝光的案例来看,所谓“国学教育”俨然成了一口筐,但凡跟传统沾点边,甚至打着传统的旗号而开展的应试培训,都被冠以“国学教育”——其实既谈不上国学,也无关教育。
孙楠女儿就读的华夏学宫“国学班”,宣扬“女德是社会良药”;江西豫章书院、山东博雅教育学校、陕西“善和传统文化”基地,以惩戒、严管的名义进行驯服教育和虐待体罚——这些方式与现代教育精神相距甚远,也无法把孩子培养成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人。
在这些“伪国学”学校里,难以学到真才实学,更无法培养科学精神和独立人格。一些所谓的“大师”嘴上唱着高调,却拯救不了学员的灵魂;数着高昂的学费,也许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更令人不平的是最近披露的一个案例。吉林四平玉琨国学实验学校,号称“用国学教育净化学生的心灵,用中医教育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当一名学童在校生病时,为其服用校医务室自制中药粉。孩子去世后,法人代表责怪孩子父母“你们家杀业太重,应该忏悔”。这哪是什么“国学教育”,不过是在贩卖糟粕罢了。
孩子在义务教育学龄阶段,世界观、价值观还未完全成形,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求学选择也受制于父母。因此,一些父母将孩子送到“私塾”,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孩子接受有悖于社会常识、成长规律的不当引导,甚至身心受到伤害,他们理应承担责任。
从这个角度看,教育部关于“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表态,足具威慑力,是对一些“糊涂父母”的喝止。除此之外,也要注重对家长的引导,要让家长们意识到,送孩子到“国学班”“读经班”,并以此替代义务教育,不仅花了冤枉钱,变成试验品,最后还将成为牺牲品,进而让他们不敢也不愿去拿孩子的成长做赌注。(梁鑫)
(作者系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