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数据既是司法办案的“晴雨表”,也是公平正义的“透视镜”。记者翻阅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一个突出的感受是,无论是史上“最多”、“最少”、“最高”、“最低”……这些报告中的数据体现的都是同一条逻辑主线——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最“主动”的数据——疫情下,检察机关“被动”受理型案件同比下降,主动履职类案件却同比上升,体现出积极担当、主动履职的自觉
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6%,12.4%和46.1%;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9.2%和9.6%
最高检工作报告开宗明义写道: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1万件,同比下降19.4%。开篇便指出办理的案件总数下降,这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尚属首次。
如何理解这个“下降”?是不是受疫情影响,检察机关办案力度有所下降?检察工作按下了暂停键?记者发现,“下降”背后大有“玄机”。在办理总数的后面,还有两组不容忽视的数据: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6%,12.4%和46.1%;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9.2%和9.6%。不难看出,同比下降的都是检察机关“被动”受理的案件,而同比上升的都是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类案件。
为何会形成这样的局面?记者采访了解到:“被动”受理的案件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一些“主动作为”的犯罪,因为疫情影响,没有“作为”的空间,少了“作为”的对象,客观上减少了一些犯罪。二是持续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显现成效,社会秩序持续好转——黑恶势力犯罪被打压,特别是许多黑恶势力犯罪的头目被依法惩处,减少了犯罪的“存量”,同时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减少了犯罪的“增量”。
疫情下,办案总数下降是正常的。但同样是在疫情下,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的办案数却逆势而上:全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万余件,同比上升19.2%;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2万件、监督撤案2.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4%和58.4%;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万次,同比上升33%;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同比上升59.7%……
记者发现,这些“主动履职”的办案工作多是需要“走出去的”,为何能在疫情下不降反升?或许,回望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在办理一些热点案件中的作为便可知答案——
“辣笔小球”涉嫌贬低、嘲讽卫国戍边英雄烈士案,检察机关依法适用当天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其批准逮捕;“出轨快递员”网络诽谤案,检察机关激活相关自诉和公诉程序衔接的条款,将该案有自诉转公诉;万峰湖公益诉讼案,最高检直接立案调查,最高检领导主持公开听证,最终,万峰湖的治理得到圆满解决。
透视这些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的案事例,不难发现近年来的检察工作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自觉担当作为、主动履职。正是在“三个自觉”引领促进下,检察机关想方设法克服疫情影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使得主动履职的办案数逆势而上。
2、最有“跨度”的数据——创下史上升降幅度之最的办案数与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有何关联?
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案件数是上一年的23.5倍。这样的幅度是自有检察工作报告以来无论是上升还是下降都没有过的,凸显出通过狠抓“案-件比”提升办案效率、质量、效果的成效
翻阅最高检工作报告,令记者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组数据:2020年,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4.8万件,是2019年的23.5倍。同比增加的幅度如此之大,连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的有关负责人都忍不住惊呼:这是自有检察工作报告以来年度无论上升还是下降的幅度最大的一次,堪称史上“最大跨度”!
在疫情影响下,检察机关何以克服重重困难,使“走出去”自行补充侦查取得如此大的突破?不少法律界人士都提到了一个关键词——“案-件比”!“案-件比”强化了检察官的履责意识,为提升案件质效,检察官们更加积极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而不轻易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但也有人还有疑虑: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减少,案件质量如何保证?
对这样的疑问,一位资深检察官从效率、质量、效果方面表达了看法:从效率上看,退回补充侦查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定期限顺延一个月;回到检察机关,重新审查再顺延一个月。法定退查为两次,这样的“退返”,审理期限就多出了2至4个月。如果再加上一次、三次延长审查期限的一个、三个15天,则花费的时间就更长。而实践中,一旦“退回补充侦查”,往往就会把“两退三延”都“用完”。而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少了往返的中间环节,更加直接高效。
同时,从质量和效果看,检察官走出去自行补充侦查拿回证据搞清事实,贯彻了刑事诉讼的亲历原则,自己对案件有了更深刻直观的了解,回来再做认罪认罚从宽、与律师沟通提出量刑建议的工作,出庭指控证明犯罪,运用案件事实证据阐释诉的主张,质量、说服力、效率就大不一样。
在这样形象的讲述中,作为“非办案人士”的记者也逐渐明白:“案-件比”不仅促进少办了不必要的“案件”,更是促进办好了应该办的案件。
除了自行补充侦查,还有许多数据能体现“案-件比”在促进检察理念、工作作风转变方面的综合效应:捕后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同比上升近70%,延长检察办案期限等同比大幅下降,说明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增强,努力做好每个办案环节的工作;不捕不诉率同比增加,凸显了“少捕慎诉”理念的落实,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复议复核申请反而大幅下降,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都在扎实的同步提升。
经过持续抓落实,检察机关“案-件比”逐步优化。2020年,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43,在受疫情影响、办案工作一度延迟情况下,“件”同比下降0.4多,相当于减少40余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这一数据,既是减少群众诉累的有力佐证,也是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印记。
3、最有“效果”的数据——为什么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认为力度最大、办案质量最好、破网打伞最严?
对未以涉黑涉恶案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总数的15.9%;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
黑恶不除,民不安,国不宁。
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如春雷破空,体现广度、深度、力度,彰显决心之坚。如今,三年过去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最高检工作报告给出答案——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
11.9倍凸显出“扫”的雷霆万钧之势,体现出检察机关惩治黑恶犯罪的力度之大、破网打伞之严,足见扫黑除恶的“狠劲”。另一组数据则体现了检察机关惩治黑恶犯罪的“精准”:对未以涉黑涉恶案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总数的15.9%;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也就是说,对该认定黑恶犯罪而没认定的和不该认定黑恶却认定的,在检察环节都及时予以“纠偏”。一位“老检察”感慨:这样的“纠偏”幅度,在以前的历次“严打”专项中绝无仅有,体现出既“从严打击”又“严格”依法、实事求是的态度。
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与专项斗争之初最高检就毫不含糊地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有关。
无独有偶。据公开报道,同样是在专项斗争开展之初,为防止专项斗争中出现简单化、扩大化,公安部扫黑办制定“三条铁纪”,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对黑恶势力“有多少打多少,打多少是多少”,严格依法办案,严禁扩大打击范围。在一些律师、学者看来,公安部门在专项活动之初就如此重视强调“依法”,显示出在此次专项斗争中,司法机关比过去任何一次“严打”都更重视“法治思维”,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实。
正是在司法机关既“狠”又“准”的精准打击下,黑恶势力嚣张气焰被打下去,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一组检察办案数据便可佐证——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最低,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20年最低。正因为如此,最高检工作报告写到道:“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的这场专项斗争,惩治力度更大、办案质量更好、破网打伞更严。”
“更”字可以改为“最”!在一些专家看来,与以往的历次“严打”相比,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力度最大、办案质量最好、破网打伞最严!
4、最“亲近”的数据——老娘舅是怎样“严管厚爱”的?
厚爱——有力惩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出8个百分点;严管——试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探索“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两会前夕,一则寻找“老娘舅”的漫画在网络上刷屏。漫画中寻找的“老娘舅”,是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老娘舅”。
“老娘舅”意味着有威望、讲公道,同时也意味着“亲近”的关系。最高检领导借用这一形象的称呼,提出检察机关要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既为守法经营而管,也为健康成长而究。
那么,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这个“老娘舅”当得如何?
报告中有一组数据:检察机关有力惩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记者还了解到报告之外的另一组对应的数据:检察机关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不捕率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出8个百分点。
起诉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同比上升,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批捕率却低于总体刑事犯罪,这一“升”一“降”的数据凸显出“老娘舅”对民营企业的“厚爱”。
虽然这样的“厚爱”都是“依法”的,但也难免让人怀疑:长此以往,“厚爱”会不会变成“溺爱”?
对此,报告明确提到:试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探索“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实践中,检察机关也正是这样做的,对依法可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涉案企业及责任人,不是“一放了之”,而是积极推进试点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促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正是这些“严管”举措的跟进,让专家们一度担忧的“厚爱”被滥用的问题烟消云散。
为什么如此重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一位民营企业家以“大格局”的视野对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作出这样的诠释:事实上,检察机关通过履职办案帮助解脱羁绊的企业,远远不仅仅是数据中涉及的那些企业。企业的资金是流动的,企业连着企业,更连着许多劳动者。救活一个企业,往往会救活上下游的一连串企业,同时也保住了这一连串企业中的劳动者的就业问题。
5、最“给力”的数据——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知产犯罪惩治力度史上最强
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同比上升47.9%;起诉洗钱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
一段9秒钟的偷拍视频、一场子虚乌有的对话、几十张伪造的聊天记录,让仅仅是去楼下取了个快递的谷女士成了“出轨快递员”网络造谣事件的主角。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将该案由自诉转为公诉,激活了相关自诉和公诉程序衔接的条款,使得谷女士的“维权成本”大大降低,社会公义得到彰显。
信息时代,没有网络安靖就没有线下安全!类似于这样的网络诽谤案,更加凸显出网络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惩治网络犯罪方面有何作为?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据显示: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同比上升47.9%。
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起诉网络犯罪却同比上升47.9%!从这样的数据中不难看出,当前网络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但另一方面也足以说明执法司法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的力度空前!
看似简单的数据背后,是一系列检察举措在“支撑”——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态势,最高检专设检察办案指导组,制定办理网络犯罪案件65条规定,用好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制度,助推依法从严治网。结合办案,就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力、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抄送公安部等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
金融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同网络环境一样备受关注,也是检察履职办案的重中之重。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1万人,同比上升3.2%。共起诉洗钱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记者了解到,这样史上最严的惩治力度背后,同样是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多措并举的结果。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司法办案保护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这样的惩治打击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频出的“大动作”——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并在天津、重庆、海南等9省市试点;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司法解释,会同公安部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迫诉标准,加大惩治力度……
6、最“及时”的数据——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空前,为困难群体送去“及时雨”
全年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全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案件,一头系着人心。如何让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暖人心、解难题,考验着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智慧。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这样空前的救助力度,印证了最高检对做好国家司法救助的高要求:把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放在决战脱贫攻坚的大局中去考虑,对因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救助远不止是“给钱”那么简单。记者了解到的一些司法救助的案例,检察机关都主动将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救助有效融合,凝聚救助合力,切实解决被救助对象所面临的困难。湖南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中,发现被害人遗孤无人照看,给予安置、救助的同时,也及时协调民政、教育部门解决监护和就学问题。
如何让被侵占、被挪用的扶贫资金尽快“抽身”发挥作用?这一度是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对此,检察机关的应对举措是——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不结案不返还惯常做法,会同有关政法部门一体实施。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
记者算了一笔账,3.2万人4.2亿元,分摊到每人只有1.3万余元;3.2万人1.2亿元,分摊到每人只有3750元。但对于亟需救助的当事人来说,这笔“小钱”很有可能是他们的救命钱、救急钱,是改变他们生活面貌和精神心态的“亮光”。
7、最“有爱”的数据——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年内助推两项制度入法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写入法律;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
2020年初,北京市门头沟区一名昏迷的3岁女童牵动着亿万网友的心——当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后,医生发现其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门头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女童父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能够快速办理,与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推出的强制报告制度有关。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如果说强制报告制度实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那么,检察机关力推的教职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则把“大灰狼”挡在了校园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时吸纳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
短短一年内,力推的两项制度入法,凸显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力度。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的一组数据同样是未检工作强力推进的有力佐证: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会同有关部门建成1029个“一站式”办案场所,询问、身体检査、心理疏导一次完成,协力抚平创伤。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依法惩戒的同时及时予以教育帮扶、转化,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审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
8、最“进步”的数据——从“程序空转”到“峰回路转”,行政检察“短板”得到加强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82件,同比上升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是2019年的2.4倍
司法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严格“按规定”走了一圈又一圈,司法机关也都依法作出处理,但就是“车轱辘打空转”,问题得不到解决,陷在法律程序里出不来,各方身心俱疲。但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的一个案例却有着不同的结果——
一申请人因宅基地纠纷十余年未能解决,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0月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审查认为裁判并无不当,但为化解多年讼争,检察官深入村组,查明纠纷根源,经双向释法说理,敦促给予申请人应有补偿,这起“老大难”行政争议终于划上句号。
从“程序空转”到“峰回路转”,这样的行政争议得以化解,与最高检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有关。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3件。
行政检察曾是检察工作的“短板”,但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检察工作要求指引下,行政检察不断补短板,让系统内外人士感受到了“峰回路转”的变化。
不止是专项监督活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的诸多数据都能体现行政检察的“进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82件,同比上升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是2019年的2.4倍。对行政审判中违法送达、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提出检察建议6067件,是2019年的2.2倍。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同比上升93.4%。
9、最“为民”的数据——群众信访决不能“有来无回”,不让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停留在无限期的“等待”中
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3%,重复访同比下降13.8%;集中办理信访积案2.5万余件,其中5年以上的1018件全部办结;组织检察公开听证2.9万件,是2019年的10.8倍
信访工作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天下第一难”,涉及司法办案的信访工作更是难上加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再难也要做好!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履新之初就下定决心:决不能让群众信访“有来无回”,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停留在无限期的“等待”中!最高检党组在提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之后,进而又提出“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如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得如何?
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新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8%。及时回复、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3%,重复访同比下降13.8%。
办信就是办案。回复只是第一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终极目的。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有关数据凸显出检察机关在办理群众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方面作出的种种努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办理信访积案2.5万余件,其中5年以上的1018件全部办结;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承办多年难结案件,接访办案3.3万人次,是2019年的2.4倍。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大检察官带头,四级检察院全覆盖,组织听证2.9万件,是2019年的10.8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等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化解率83.7%。
10、最“严管”的数据——“三个规定”全覆盖之后怎么做?
全覆盖之后,更加注重提高填报质量,并定期通报、专项督察;2020年,检察机关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事项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
“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找人”,这段坊间的戏谑之语,是以往司法顽疾的体现。为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中央和有关部门早就出台了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制度——“三个规定”。
但记者了解到,最初的执行落实情况很不乐观。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发现这一问题后下定决心纠正:必须做到“逢问必录”,实现“全覆盖”!为此,最高检先后出台有关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力图把“三个规定”抓实。在持续推动下,2019年,“三个规定”填报实现全国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
“全覆盖”之后怎么办?最高检的答案是——提高填报质量,并定期通报、专项督察、随机抽查,向记录报告明显不实单位发函督促,防止质量不高的选择性填报、凑数填报。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相关事项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
就一个“填表”的事,为何如此重视?最高检领导在多个场合直陈利害:“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去认识‘三个规定’。这个制度落实到位了,司法环境就能得到进一步的净化,实现总书记提出并希望的‘海晏河清’就不难!这就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不仅如此,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抓实“三个规定”,也是最高检党组一直以来强调的“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的落实。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采取务实、有力措施把“三个规定”抓实了,对于检察人员而言就可以防止、减少外界干扰,依法履职、秉公办案,就可以有效防范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围猎,这既是对检察人员的真严管,更是真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