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民法典司法解释明确人工授精生子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20-12-30 14:35 |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

责任编辑:高鹏
最新文章
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民法典司法解释明确人工授精生子法…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圆满… 砍杀儿童和教师!广西梧州李小文故… 今年公安机关侦办3100余起侵犯公民… 骗术升级 看看伪招聘的新套路 未成年人犯罪“处置难”?法律这么… 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
推荐文章
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发表二〇二一年新… 勇攀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高峰 京唐铁路将于2022年完工 北京城市… 国有企业混改基金成立 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人民大… 山东:完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服务胶… 四川巴中积极发挥生态优势 坚持绿… 泰国“汉语桥”系列比赛颁奖活动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