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省司法厅和省教育厅对首批7家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三年建设进行总结评价,并遴选出第二批5家基地,目前全省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增至12个。
据悉,这两批12家基地分别为辽宁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沈阳工业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沈阳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东北财经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科技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渤海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晨星工作室)、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抚顺市专门学校)、本溪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本溪市专门学校)、朝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打造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模拟法庭审判、专题报告论坛等互动式、实践性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旨在大力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