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关事务 迈实法治道路
发布时间:2019-09-25 09:31 | 来源:金陵晚报
□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公务用车统一实施集中采购,并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国产汽车; 本市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
9月24日上午,南京市召开宣传贯彻《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动员大会,全市各相关单位近200人参加了会议。在随后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陈海健就《办法》有关起草发布、特色亮点、宣传贯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通报。
记者了解到,《办法》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系统性强,构建起南京市机关事务工作整体。二是操作性强,比如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专项经费统一管理、资产配置标准制定等。三是与时俱进,明确了委托所属机构承担管理职能、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公务仓、垃圾分类等举措。
记者注意到,《办法》自2019年5月8日起施行,分为总则、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房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资源节约管理、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九个章节,共五十条。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办法》 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新政都吸收了进来。
在房产管理上,《办法》规定,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从严核定面积。本市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政府各部门对使用的办公用房不得出租(借)或者改变使用功能。
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办法》规定,公务用车统一实施集中采购,并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国产汽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贯彻实施《办法》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逐级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