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纪违法,2地通报4起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27 10:17 |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泰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岱岳区祝阳镇西张村非法开采耕地问题。2018年6月至7月,该村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采挖风化岩,共破坏土地面积3865平方米,平均采挖深度1米以上,原有耕作层已严重破坏,丧失种植条件。2019年11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孙丰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新泰市羊流镇西王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郭加廷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郭加廷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多上报小麦种植面积11.46亩,骗取小麦补贴款1432.5元。2019年9月,郭加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不力问题。2019年全市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期间,该局整治措施不力,检查流于形式,至2019年12月底部分药店仍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至2020年1月部分学校食堂还存在供货合同签订不完善、食堂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过期健康证等问题。2020年4月,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冯殿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兰陵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周东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委对兰陵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周东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东峰在任苍山县下村乡党委书记,苍山县卞庄街道党工委书记,兰陵(苍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兰陵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等职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周东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扭曲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数额巨大,且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东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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